中新網2月13日電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昨日被執(zhí)行死刑。這是繼胡長清、成克杰之后,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三個被處以極刑的省部級以上腐敗高官。官方報紙《人民日報》今日發(fā)表題為《反腐倡廉 警鐘長鳴》的評論員文章,稱王懷忠案的查處,充分反映了黨中央繼續(xù)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心和力量,并再次提醒有關方面:反腐倡廉,警鐘長鳴。
文章稱,王懷忠是公然索取巨額賄賂的反面典型。以往查處的腐敗分子大都因為抵御不住誘惑而收禮、受賄。王懷忠則不僅先后16次非法收受賄賂達人民幣230萬元、澳幣1萬元,而且4次主動尋找“糖彈”吞吃,成為利用權力去“攔路搶劫”的“江洋大盜”,僅一次就高達200萬元。更令人驚異和憤慨的是,他最大的一筆索賄,竟然是為了“擺平”、干擾中央有關機關對其問題的查處,手段之卑鄙,性質之惡劣,影響之極壞,堪稱空前。
文章認為,王懷忠給國家和地方造成巨大損失。他直接干預土地的批租出讓,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流失達億元之巨;他虛報浮夸的一系列所謂“政績工程”,完全出于加官晉爵的目的,違背經濟規(guī)律,勞民傷財,使本來就不發(fā)達的當地經濟雪上加霜。與其他一些官僚主義或失職行為不同,王懷忠純粹是惡意地瀆職,為了所謂的“政績”,越是假的越去做,不但使當地經濟深受其害,更使民心盡失。
王懷忠?guī)牧艘慌刹俊T谒温毱陂g,當地造假、虛夸、阿諛奉承之風盛行,思想亂了,人心散了,風氣壞了。在王懷忠那里,報喜得喜,報憂得憂;實報者當眾受辱,虛報者提拔重用。王懷忠案發(fā)后,相繼有一部分干部因腐敗問題受到查處,成為涉及幾位縣級“一把手”的腐敗群案。黨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受到極大的損害。但是,廣大群眾對我們黨和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和能力仍充滿信心,民間有言:“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懷忠”,就是這種信心的寫照。
文章分析說,王懷忠是一個孤兒,貧苦的鄉(xiāng)親們把他拉扯大,共產黨把他培養(yǎng)成人,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王懷忠之所以違紀違法極其惡劣,之所以落得今天的下場,主要是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思想扭曲,意志蛻化,不能正確對待人民賦予的權力,忘記了黨的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王懷忠是披著共產黨員的外衣,掛著黨的高級領導干部招牌的腐敗分子。這種人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足以平黨憤,不嚴懲不利于維護黨的形象。
共產黨不允許有任何特殊黨員,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憲法、法律的權力,其罪當死就必須處以極刑。唯有如此,才能純潔黨的組織,保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的戰(zhàn)斗力。胡錦濤總書記不久前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指出,推進反腐倡廉工作,要繼續(xù)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必須繼續(xù)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特別是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對腐敗分子,發(fā)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王懷忠案的查處,正是黨中央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決心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決有效地開展下去的又一有力證明。
文章最后指出,事實表明,腐敗破壞生產力,瓦解凝聚力,削弱戰(zhàn)斗力;腐敗不除,改革難行,發(fā)展難促,穩(wěn)定難求。面對又一位倒下的副省級高官,每一位領導干部都應該好好想一想:參加革命為什么?現在當干部應該做什么?將來身后應該留下什么?王懷忠案再一次警示我們,加強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決不能成為停留在口頭上的空洞口號。每一位領導干部都應該認真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樹立科學的發(fā)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艱苦奮斗、廉潔奉公,把最廣大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fā)點、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