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來負荊請罪的!”昨天一早,《明星BIGSTAR》主編曾光明就趕到北京新畫面影業(yè)有限公司,就這家周報未經允許私自派記者偷拍張藝謀《十面埋伏》拍攝場景及演員著裝照,并于11月28日在該報刊登一事,向《十面埋伏》制片方賠禮道歉!拔覀円彩呛眯霓k錯事,希望能給我們一個改過的機會!辫b于曾光明主編誠懇的認錯態(tài)度,制片人張偉平表示不再繼續(xù)追究《明星BIGSTAR》相關的法律責任,致使這起內地首例制片方決定狀告媒體侵權的事件,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快的速度做了了結。本報記者在現(xiàn)場目睹了這一情景。
一天之內,《明星BIGSTAR》態(tài)度180度大轉彎,原因是受到主管領導的嚴肅批評
12月1日,本報發(fā)表文章,披露了《十面埋伏》投資方、制片方決定追究偷拍者、《明星BIGSTAR》、PHOTOCOME法律責任的消息后,立刻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內地及港臺近百家媒體的記者紛紛打電話給新畫面公司和《明星BIGSTAR》周報編輯部,對這一事件進一步追訪。曾光明主編為此發(fā)表了四點聲明:“第一,《明星BIGSTAR》在對《十面埋伏》劇組的全部報道過程中,從未通過任何不法手段獲取任何相關圖文資料;第二,《明星BIGSTAR》從未將采訪所得的《十面埋伏》相關圖文用于除了新聞報道之外的任何用途,更未將圖片出售予任何其他公司;第三,《明星BIGSTAR》對《十面埋伏》的報道是負責、公正的,并無任何扭曲、丑化;第四,對張偉平先生對《明星BIGSTAR》的不實指責,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這位主編還說:“張偉平先生的心情我很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很多說法是不能接受的。比如,他指責我們是‘盜竊者’,認為‘這是一種骯臟的金錢交易’,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就大量使用這些帶有強烈傾向性的話是沒有多少道理的。在中國,一直沒有相關的法律來很清晰地規(guī)定這個東西,沒有一家娛樂媒體有足夠自信:自己的采訪究竟有沒有問題,問題有多大;也沒有一個被采訪對象有足夠自信:對方究竟有沒有侵權,侵犯了多少?相信這不光是《明星BIGSTAR》的困惑,也是張偉平先生的困惑!
而據(jù)張偉平透露,就在聲明發(fā)表的當天夜里,曾光明卻打電話給他,向《十面埋伏》投資方和制片方表示認錯、道歉,并于次日親自登門“負荊請罪”。為什么僅僅隔了這么短的時間,《明星BIGSTAR》周報這位主要負責人的態(tài)度就有了根本性的轉變呢?當記者把這個疑問拋給曾光明時,他解釋說,一是他受到了《明星BIGSTAR》周報最高層主管領導的嚴肅批評,要求他撤回所謂《四點聲明》(《聲明》都發(fā)出去了,怎么再收回來呀!),同時要他全力解決好因刊登偷拍照片而與《十面埋伏》投資方和制片方之間所產生的“法律糾紛”,不要讓事態(tài)繼續(xù)擴大,造成更壞的負面影響;二是他本人冷靜下來后,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對這一事件可能引發(fā)的后果越想越害怕,自己甚至“一整天水米未沾”。
《明星BIGSTAR》希望不要因這一事件砸了記者的飯碗
記者問曾光明:“當初你發(fā)表《四點聲明》是出于什么考慮?”曾光明說,他是應聘擔任《明星BIGSTAR》主編的,這張周報從今年7月正式創(chuàng)刊到現(xiàn)在,僅僅四個月就有了100多萬的贏利,并且在娛樂圈里有了不小的影響,這些都是他和手下的弟兄們拼命拼出來的,“《明星BIGSTAR》創(chuàng)辦前他們還只是二三流的記者”,像偷拍《十面埋伏》劇照的馮科,“他原是湖南射箭隊的運動員”。“為什么別人拿不到的娛樂圈‘內幕’包括王家衛(wèi)導演的《2046》和出獄后的劉曉慶等,而我們能夠拿到呢?其實,大家都知道這是‘猛料’,只不過別人蹲守了20天,撤了,而我們蹲守了21天,拿到了。除了靠我們記者的吃苦精神,還有他們的機智!
曾光明說他并非是為馮科這些記者的行為辯解,只想不要因為這件事砸了他們的飯碗,不能讓如今已經站住腳的《明星BIGSTAR》因可能出現(xiàn)的不堪設想的后果給毀了。所以,“我想自己擔著,大不了我卷鋪蓋卷回家。事實上,這個責任我一個人想擔也是根本擔不下來的”。他表示,除當面道歉、認錯外,還要以文字的形式在《明星BIGSTAR》上公開致歉并說明事情的經過。
《十面埋伏》劇組提醒內地媒體不要效仿港臺狗仔隊
這么快地平息這場將要開打的官司,當事雙方“化干戈為玉帛”,這是一個令人愉快的結果。不過不難發(fā)現(xiàn),國內很多媒體對《十面埋伏》劇組的做法表示質疑,認為這又是一次炒作!啊妒媛穹反罂刹槐乩么蚬偎緛沓醋,沒必要。”張偉平頗有幾分激動地對記者說:“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明星的隱私權和投資方的商業(yè)秘密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在我國《民法》上也是有據(jù)可查的。應當說,我們決定將《明星BIGSTAR》告上法庭絕非偶然,因為我們深深感到國內個別媒體在侵害了我們合法權益的同時,還振振有辭,如果這種現(xiàn)象不能加以制止的話,那么,在媒體競爭日趨白熱化的今天,就會愈演愈烈。我認為,我們內地媒體不應該去效仿港臺‘狗仔隊’,那會是不得人心的。我們這樣做的初衷,只是想讓《明星BIGSTAR》知道他們的做法是錯誤的,也是希望給大家一個警示。盡管我的律師剛剛還提醒我,可以就偷拍事件給我們造成的經濟損失,向《明星BIGSTAR》周報提出合理的賠償要求,但既然他們有了誠懇的認錯態(tài)度,我認為這已經不重要了!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老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