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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官員:伊朗不會遵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新決議

2003年09月18日 23:49

  中新網(wǎng)9月18日電 據(jù)阿拉伯新聞在線消息,伊朗官員近日向外界透露,德黑蘭不會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于本月12日作出的新決議,該決議規(guī)定,德黑蘭必須在下個月底之前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澄清其核計劃。

  阿拉伯新聞在線18日報道稱,針對國際原子能機構此前通過的新決議,態(tài)度強硬的伊朗前總統(tǒng)阿克巴爾-哈什米-拉夫桑賈尼在最近的一次講話中說到:“在1979年伊斯蘭革命期間,我們承受著同樣的壓力,經(jīng)過多年的磨煉,我們已經(jīng)習慣了這種壓力。這次伊斯蘭共和國也沒有屈服于壓力的打算。”

  據(jù)報道,世界上許多國家,尤其以美國為代表,普遍懷疑伊朗通過發(fā)展民用核設施來掩蓋其發(fā)展核武器的計劃,鑒于此現(xiàn)狀,國際原子能機構于本月12號通過決議,要求伊朗在10月31號之前用自身行動消除此猜疑。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員稱,該項新決議通過前,美國曾積極游說國際原子能機構董事會的成員,要求該組織敦促伊朗政府積極配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行動,不僅讓本機構的核查人員自由出入伊朗的核設施,還必須向國際原子能機構提供詳細的與核武器有關的港口名單。

  伊朗官方通訊社《德新蘭日報》援引伊朗總統(tǒng)哈塔米的堅決支持者,伊朗議會發(fā)言人邁赫迪的話說,國際原子能機構最近通過的新決議帶有“政治色彩”,他說,“伊朗人民不會屈服于強權政治!

  伊朗司法總監(jiān)阿亞圖拉馬哈茂德·哈什米·沙赫羅迪在接受采訪時則表示,這項決議“是不公平的”,他說,“美國及其盟友試圖阻止伊朗獲得新的技術,我們能采取的唯一措施就是對抗。”

  分析人士指出,面對國際社會的壓力,伊朗總統(tǒng)哈塔米對此決議卻保持其一貫的沉默態(tài)度,但是,伊朗外交部的反應卻足以代表哈塔米的意思,伊朗外交部在此前的一份聲明中指出,“我們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合作正在討論當中。”

  消息人士指出,國際原子能機構此前曾多次向伊朗政府提出要求,敦促其簽署《核不擴散條約》附加議定書,因為只有在這一條約的規(guī)范下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查人員才能對任意的核設施進行不打招呼的檢查。但是,德黑蘭始終沒有對國際原子能機構的這一要求作出下面的回復,該機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員甚至表示,只有借助聯(lián)合國安理會才能迫使伊朗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提出的要求。(章田)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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