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大觀>>社會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哈爾濱明確救助范圍:被盜被騙被搶不在救助之列

2003年09月01日 16:08

  中新網9月1日電 身無分文該不該救助?未成年人擅自離開救助站怎么辦?大街上發(fā)現(xiàn)危重病人是不是該立即進行救助?這些問題讓救助管理站頭痛!斗ㄖ迫請蟆穲蟮勒f,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日前明確了救助范圍:被盜被騙被搶不在救助之列。

  哈爾濱市救助站開展工作近一個月來,已救助了111人。據(jù)哈爾濱市救助站站長王國榮介紹說,在哈市救助站掛牌的第一天,第一位被救助者就是被偷竊人員。在目前已救助的111人中,以被偷、被盜、被騙等理由前來求助的共有5人,占受助人員的4.7%。按照《救助管理辦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yǎng),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這些以被偷被盜等理由前來求助的人員,如果不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都不應予以救助。

  在被救助者中,未成年人共有33人,占有相當比例。許多未成年人被救助后擅自離站或要求離站,也讓救助站頗為困擾。若不放人,違反了救助自愿原則;若放人,離站后出現(xiàn)意外,責任應該由誰承擔又是問題。對此,哈市救助站給未成年人及其他無完全民事行為人提供了特殊的監(jiān)護措施,單獨辟出一個監(jiān)護區(qū),進行特殊監(jiān)護。(盧軍、郭毅)

  

 
編輯:余瑞冬

相關報道:廣東制訂流浪者救助管理規(guī)定 八類人擬不予救助 (2003-08-29 16:43:04)
          民政部官員指出:沒流浪乞討被盜被騙被搶不救助 (2003-08-23 14:22:29)
          甘肅: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經費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 (2003-08-21 15:03:24)
          民政部將調查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情況 (2003-08-18 20:08:43)
  打印稿件
中新網分類新聞查詢>>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