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7月11日電 昨(10日)晚,《京華時報》記者應(yīng)央視《同一首歌》劇組之邀,前往奧體中心采訪。9點半左右,該報女?dāng)z影記者趙軼昕在演唱會后臺,被身著白色T恤的歌會工作人員推倒在地,還挨了腳踹,閃光燈被砸壞,另一身著黃色T恤的央視工作人員野蠻搶去相機。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昨晚9:30,該報攝影記者端著相機,使用央視頒發(fā)的記者通行證,在后臺負責(zé)保安的警察允許下,與數(shù)家媒體記者進入了張惠妹的臨時休息室,張惠妹正背對所有記者與那英交談。房間內(nèi)的工作人員希望全部記者出門,而此時該記者還沒來得及換鏡頭開始拍照,一名身著白色T恤的工作人員指著她態(tài)度惡劣地說:“別拍了!趕快出去,誰請你們來采訪的?”
就在《京華時報》3名記者隨著人群向門口走去時,這名穿白色T恤的男子突然挑釁:“臭記者有什么了不起,拍什么拍?”《京華時報》攝影記者向他表明并未拍到任何鏡頭,白衣男子卻一下子抓住她,欲搶記者相機,蠻橫地將攝影記者推倒在地,并在糾纏中將攝影記者的相機閃光燈摔壞。同行的記者們剛拉開了白衣男子,這時一名身著《同一首歌》標志黃色T恤的高壯男子沖進門來,再次搶奪攝影記者緊緊抓住的相機,并推搡該報三位記者,最后他用力奪去了相機并叫嚷著:“把他們給轟出去!”但維持秩序的警察及時制止了他的行為,并把他搶奪的相機交還給記者。
隨后趕來的《同一首歌》制片人魏黨生確認,黃色T恤男子是央視該欄目組工作人員,他對發(fā)生此事表示致歉,同時表示被損相機由該欄目組負責(zé)賠償,責(zé)成黃衣男子當(dāng)面賠禮道歉,并可以考慮將其開除出劇組。因歌會正在緊張進行,警方?jīng)]有找到挑起事端的白衣男子。隨后記者到醫(yī)院進行傷檢,結(jié)果為右手腕軟組織損傷,右臂劃破。此事件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