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2日電 在自然災害中,地震是毀滅城市的頭號敵人。因為這是突發(fā)式的地殼運動,能量蓄于地下,釋于地表,能夠輕易摧地面建筑物。地震的次生災害火災、海嘯、山崩、地陷,加劇了災難,有時比地震本身更加可怕。環(huán)太平洋岸、地中海岸和加勒比海岸地震帶上,大部分城市被地震摧毀過,有的毀滅過四、五次。一座城市的頃刻毀滅,往往帶來幾萬人以至數十萬人的死亡,因為它不象別的災害能有逃亡的余裕時間。
據本世紀記錄,全世界每年平均發(fā)生八級以上地震1至2次,七級以上12至20次,如果震中在市區(qū)或其附近,都足以毀滅整座城市。僅六十年代以來,毀滅的重要城市就有:蒙特港(1960年,智利,8.9級,世界紀錄到的最大地震),阿加迪爾(1960年,摩洛哥),斯科普里(1963年,南斯拉夫),安科雷奇(1964年,美國阿拉斯加),馬拉瓜(1972年,尼加拉瓜首都),唐山(1976年,中國),塔巴斯(1978年,伊朗),阿斯南(1980年,阿爾及利亞)。(聞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