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18日電 香港藝人羅嘉良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凌晨駕駛Skyline單門跑車至清水灣道近飛鵝山道時失事,與兩車相撞,他當時涉嫌醉酒駕駛,其酒精血液濃度為166微克,超出法定的50微克逾三倍。
據(jù)香港成報報道,羅嘉良昨日到九龍城裁判署上庭應訊,他承認控罪,被法官判罰款現(xiàn)金八千元、停牌十五個月,兼要留案底,并實時交出駕駛執(zhí)照,未來十五個月,嘉良若在停牌期間駕車,則可能會被判入獄。
羅嘉良于昨晨九時十分,在經(jīng)理人、律師行職員陪同下到法庭,比原定時間早二十分鐘。他以一身深色西裝配粉紅色恤衫打扮,莊重得體,神情表現(xiàn)輕松。記者跟他打招呼,嘉良友善地報以微笑。問到心情如何?他說:“OK啦!都幾好。”對于記者一連串問題:“有沒有信心贏?為什么太太沒有陪同到來?太太可有為你求神庇佑?”他都只是笑笑沒有響應。
嘉良在庭上承認控罪,由代表律師王正宇為他向法官求情,事有巧合,這次的代表律師,早前也曾為與他傳過緋聞的畬詩曼作辯;王律師稱事發(fā)時羅正轉向左邊,突見一狗只步出,由于左邊是山,無法左轉,故扭呔右轉,隨即失事。律師又向法官表示羅為一知名演員,最后法官判他罰款現(xiàn)金八千元、停牌十五個月,兼要留案底,嘉良須實時交出駕駛執(zhí)照。法官更直斥他,在這種精神狀態(tài)下駕駛,非常危險,并強調這次判刑較重,是懲罰性的處理方式,法官更提醒他要是在停牌期間駕駛,可能被法庭判監(jiān)。
離開法庭時,由于安排接載他的保姆車遲遲未到,記者即把握時間上前追問他罪成感受。問到覺得法庭判決是否合理?他只是說:“多謝大家關心!奔瘟急硎居捎谔挛缬泄ぷ髟谏,以及要在家中照顧兒子,故沒有陪同他上庭。
嘉良最后自行乘的士離開,他先到清水灣電視城食早餐。而記者估計剛才繳交八千元罰款時,令嘉良“清袋”,所以他實時到銀行提款及辦理財務手續(xù),及后便返回清水灣住所休息。
早前嘉良已改駕駛一部七人座駕,現(xiàn)在停牌,他表示座駕會交由太太使用,稍后可能會聘請司機,不過他強調現(xiàn)出入搭的士也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