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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中國學生申請移民 澳移民部修規(guī)3月起生效

2003年01月15日 15:37

  中新網(wǎng)1月15日電 澳大利亞移民部昨日修改規(guī)例,放寬對海外留學生入境后申請續(xù)簽或者轉(zhuǎn)向申請其它簽證的要求,這樣有利于在澳攻讀短期課程的中國留學生,或者合資格的護士,繼續(xù)留在澳洲申請技術(shù)移民。

  據(jù)當?shù)匦菎u日報報道,以往移民部在簽發(fā)學生簽證的時候,會對部分申請人加上“8534條件的限制,即是簽證持有人來澳洲后,除了難民庇護簽證和學生允許工作簽證之外,不會在境內(nèi)獲得其它新的簽證,極特殊的情況除外。

  8534條件,適用于非公派留學生,來自評估級別3、4或5級的國家,來澳洲攻讀10個月或以下課程的學生。而中國大陸學生屬于4級,香港和臺灣學生屬于1至2級,澳門學生屬于3級。如果攻讀的課程在10個月或以上,則由移民官個別決定是否加上8534條件限制。

  根據(jù)移民部自今年3月1日起實施的新規(guī)定,簽證受8534條件限制的留學生,如果夠資格申請技術(shù)移民之前的GRADUATE-SKILLED簽證,則可以留在澳洲,不受8534條件的限制。另外,如果申請人是澳洲正式注冊的護士,或者符合注冊要求,英語過關(guān),亦可以不受8534條件限制。

  此外,以往碩士或博士生的家屬,入境后可以直接打工。但是自3月1日起,與其它類別的學生和家屬一樣,只有在學生開始上課之后,家屬才可以打工。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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