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見了二次面,女方就索要訂情紀(jì)念品,拿了錢之后就溜之大吉。昨日,受騙后的郭先生提醒其他男士,對那些剛見面就索要錢財?shù)恼骰榕恳欢ㄒ嗉有⌒摹?/p>
據(jù)介紹,本月初,51歲、喪偶的郭先生在媒體上看到一位女士的征婚啟事,年齡和愛好都與自己合適,便聯(lián)系了一下。女子自稱名叫陳靜,今年43歲。郭先生工作很忙,此后,一直都是陳靜主動打電話約他見面,郭先生覺得她確實對他有意,便答應(yīng)了見面。
女方前兩次提出的約會地點都是中南商場,只是第一次沒要東西。9月12日第二次一見面,陳靜就提出雙方互贈一個定情禮物,郭先生答應(yīng)了。陳靜來到女裝柜,指著一套打完折800多元的女裝說看中了。兩人來到收銀臺,陳靜找郭先生要了800元準(zhǔn)備付款。
這時,陳靜忽然說想去衛(wèi)生間,便拿著錢進去了,郭先生在門外等候。不一會兒,郭先生手機響起,是陳靜來電說她來了例假,麻煩郭先生下樓幫她去買包女性用品,郭先生只得照辦。
郭先生剛下樓,又接到陳靜電話,說自己不舒服,先回家了。從此,陳靜再也不接郭先生電話,換個電話撥,只要聽出是郭先生聲音她就掛機。(記者 李紅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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