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先生和楊女士網(wǎng)上相識半月便登記結婚,婚后僅10天就鬧到法院離婚。昨天,記者獲悉,豐臺法院判決佟先生和楊女士離婚。
據(jù)了解,佟先生和楊女士均是離異。2009年4月,雙方在上網(wǎng)聊天時相識,半個月后即登記結婚。
沒想到,雙方當天上午登記結婚,下午便發(fā)生爭吵,然后開始分居。結婚10天后,佟先生將楊女士起訴至法庭,稱雙方認識時間短,互不了解,沒有感情基礎,倉促結婚,婚姻有名無實。佟先生還認為,楊女士和自己結婚是想將孩子的戶口辦到北京,根本不愿和自己共同生活。佟先生請求法院判決與楊女士離婚。
而楊女士稱她同意離婚,但因為佟先生隱瞞了三婚的事實,使她錯誤地和佟先生登記,要求佟先生給她精神和名譽補償5萬元。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佟先生起訴要求離婚,楊女士同意離婚,法院對此不持異議。但楊女士要求佟先生給予精神及名譽補償?shù)恼埱螅瑹o事實與法律依據(jù),不予支持。(記者 武新 通訊員 喬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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