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到高年級同學的欺負沒有得到及時安慰,恩施市13歲的留守兒童小明(化名)步行11小時,前往廈門打工的父母處訴苦。22日,一位好心人及時報警,孩子終于安全回了家。
3月22日晚上11時許,板橋鎮(zhèn)農(nóng)民羅一明騎著三輪車回家,發(fā)現(xiàn)一個獨自行走的小男孩。于是他下車蹲下身詢問,從孩子口中得知,他叫小明,是恩施市板橋小學學生,22日凌晨凌時,住在學校的小明偷偷從學校出來,打算步行到廈門找父母。
見天色已晚,羅一明趕緊給板橋派出所打了電話,民警當即將小明送回了家。
經(jīng)了解,21日,小明挨了高年級同學的打,年邁的姥姥沒有發(fā)現(xiàn)孩子受了委屈。小明一時想不開,便打算步行到廈門,向在那里打工的父母訴苦,身無分文的他已經(jīng)步行了11個小時,幸虧被好心人發(fā)現(xiàn)。
編 后
小明被同學打了幾下,本來也不是什么大事,但如果怨氣得不到及時排除,可能會釀成難以想象的悲劇。幸虧,他遇到了好人,才沒有發(fā)生意外。
如今,留守兒童大軍在各地十分普遍,他們遠離父母,與老人生活在一起。遠在外地打工的父母,只給留守在家的孩子,提供了吃飯以及就學就醫(yī)的物質(zhì)基礎。而通過小明的行為,我們應該意識到,心理的健康,精神層面的撫慰卻缺失了。
由于與警方聯(lián)系較多的緣故,我了解到,一些留守兒童由于沒有得到精神上的滿足和不良情緒的疏導,導致過早浪跡社會,有的甚至從事了不法行為,這些事例讓人扼腕嘆息,同時也向我們敲響警鐘:是該為留守兒童的精神家園做一些實事了。
竊以為,只有家庭,社會和學校聯(lián)手,及時發(fā)現(xiàn)苗頭,開展心理輔導和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留守兒童才可能健康成長,社會才會更加和諧。 (特約記者正恩 通訊員徐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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