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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常 寧
福建省福州市水價聽證會近日遭遇質疑——從公開征集的消費者中隨機選取的8名消費者參加人、3名旁聽人,只有一人愿意公開身份,其余的10個人選擇了“潛水”。
在此之前,關于聽證會的各種消息引人關注:寧夏銀川市水價聽證會,據(jù)聽證代表披露,支持漲價的代表能夠獲得充足的時間發(fā)表意見,即使超時主持人也不會終止,而持不同意見的人發(fā)言時,往往是剛過5分鐘就被提醒時間到了;甘肅蘭州水價聽證會,討論的是水價該不該調(diào)的問題,但會議給出的兩個方案是一個漲3毛,一個漲4毛,結果可想而知。
聽起來這像是一個悖論:以公開、公正、透明為特色的聽證會,反倒引來“不透明”、“不信任”的質疑。
這種“不信任”并不是一開始就產(chǎn)生的。事實上,起初,人們對聽證會充滿期待,希望通過聽證會,能讓自己的知情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落到實處,從而讓民意引導決策。隨著聽證會的普及,人們卻發(fā)現(xiàn)有的“聽證會”只是“聽”而不“證”。在一些地方或是壟斷行業(yè),涉及公共利益的聽證會往往流于形式。聽證會上,常見的景象不是各方聲音交匯、各方觀點討論,而是你好我好的一團和氣。
聽證會的“不透明”,最終會讓公眾質疑聽證會的真實性,以至于會形成一種基于慣性的“社會不信任”。輿論對北京水價聽證會的追問就是這一慣性思維的典型體現(xiàn)。實際上,為了盡最大可能做到公開透明,北京市發(fā)改委不僅公布了聽證會代表的名單,廣邀媒體旁聽,還將聽證會掛到網(wǎng)上直播,但對聽證會的結果,依然有不少公眾表示質疑。
聽證會的尷尬,說明人們不但關心某一個行業(yè)的經(jīng)營情況,而且也對聽證會制度本身抱有更多的期待。設立聽證會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更好地實現(xiàn)決策民主,讓決策更符合民意,流于形式的聽證會,既無法維護公共利益,又會讓公權力的權威受損。
因此,改進和完善聽證會的相關制度,已成為當務之急。只有把聽證會的“公開透明”當作謀求公眾利益最大化的渠道,才能得到公眾信任。人們要確認的不僅是維護公平的程序,還有捍衛(wèi)公共利益的決心。
(摘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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