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我這軍團長都不知道,我們的網游軍團就被不明不白地解散了,網游公司必須給我們一個說法!”8月26日,網游玩家宋江華在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門前對記者說。
因為在網絡游戲中花重金組建的團隊遭遇離奇解散,原告宋江華作為網絡游戲中組建團隊的首領,被眾游戲玩家推為代表,一紙訴狀將網游運營商——福建網龍計算機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龍公司)告上了法庭。他這樣的訴訟,在全國尚屬罕見。
“我的網游軍團在我熟睡時被解散了”
現(xiàn)年35歲的宋江華,家住河南省林州市陵陽鎮(zhèn),3年前開始玩一個名為《魔域》的大型網絡游戲,注冊游戲賬號名叫“落花有意”。在投入幾千個小時的精力和5萬余元的現(xiàn)金后,宋江華成了頂級玩家,通過游戲設定的程序組建了名為“情誼無痕”的軍團。軍團人數(shù)最高時達2000余人,“情誼無痕”也成為所在服務區(qū)內規(guī)模最大、實力最強的軍團。而他也順理成章地成了該軍團的最高首領——“軍團長”。
今年6月21日凌晨,睡夢中的宋江華突然接到幾個玩家朋友的電話,質問他為什么要解散“情誼無痕”軍團。宋江華開始很奇怪:“在游戲中,只有‘軍團長’有權解散軍團。我不下令,軍團怎么可能解散?”但登錄游戲后,宋軍華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軍團果然不明不白地消失了。
焦急異常的宋江華急忙與《魔域》客戶服務公司聯(lián)系。4天后,宋江華等來的答復是:該網絡游戲20日晚8時至次日凌晨并未有任何軍團解散的電腦記錄。為保留證據(jù),宋江華對通話過程進行了錄音。
“情誼無痕”軍團的升級和日常維護開支需要眾玩家共同出錢出力,軍團的升級也可以影響到玩家在游戲中所能獲得的利益,“情誼無痕”實際上已成為眾多玩家的利益集合體。一旦軍團解散,玩家們前期投入的資金和精力將頃刻化為烏有。
眼看自己花數(shù)萬元現(xiàn)金辛辛苦苦建立的軍團居然莫名其妙地被解散了,而眾多追隨自己的玩家出于憤怒,開始對他聲討甚至是謾罵,宋江華感覺十分委屈。他強烈要求網龍公司盡快查明原因,恢復軍團。但幾經溝通,網龍公司就是不同意恢復解散的軍團。
聞知“情誼無痕”軍團恢復無望,部分憤憤不平的游戲玩家力推宋江華為訴訟代表,起訴網龍公司,用法律手段討回公道。眾玩家有出錢的、出力的,更有一名從事律師工作的玩家自愿擔任宋江華的代理律師,進行取證和參加訴訟。軍團被解散近1個月后,宋江華在眾網友陪伴下來到林州法院,立案狀告《魔域》游戲網絡運營商網龍公司。
“我的軍團到底是被誰解散的?”
開庭當日,林州市周邊地區(qū)的數(shù)十名游戲玩家坐車趕到林州法院旁聽,更有河北、山東、山西、廣東數(shù)十個省的網友打電話聲援原告宋江華。
庭審中,原告宋江華和律師向法庭逐一出示和演示了網龍公司的注冊服務合同、“落花有意”游戲賬號及登錄密碼和密保、“情誼無痕”軍團網絡截拍照片和與客服人員通話錄音、短信等證據(jù)。
原告訴稱,這個軍團不僅花費了自己的大量時間和精力,而且?guī)缀跏怯萌嗣駧哦哑龆傻,現(xiàn)無緣無故被解散,對本人造成的經濟和精神損失是巨大的,要求被告網龍公司盡快恢復原告所建軍團。
被告網龍公司代理律師和一名網絡技術人員專程從上海和福建趕來參加了庭審,并向法庭提交了網絡游戲服務器電腦記錄和原告與客服人員的通話錄音等證據(jù)。網龍公司承認在服務區(qū)中確實存在“情誼無痕”軍團。
針對原告所提要求,被告代理律師提出三點異議,一是原告當庭演示登錄的“落花有意”游戲賬號注冊時所輸入的身份證并非宋江華本人,所以原告并不是該賬號的玩家,其不具備該案的訴訟主體資格;二是網龍公司服務器電腦記錄顯示,6月21日零點零七分,有人在河南安陽地區(qū)登錄“落花有意”賬號并將“情誼無痕”軍團解散,對于軍團的解散,網龍公司不存在任何過錯;三是根據(jù)原告登錄游戲的IP地址顯示,“落花有意”賬號曾在安陽市和林州市兩地短時間內頻繁登錄,由此可推斷該賬號曾有兩人以上使用,故不能排除該賬號曾借與朋友使用或被他人盜號使用,而將軍團解散。
宋江華則說:“當初注冊“落花有意”賬號時是借用朋友身份證申請的,身份證并不能作為判斷該賬號歸屬的唯一證據(jù),而我不僅一直是該賬號的使用者,熟知該賬號的密碼和密保問題,且該賬號與我的手機互相綁定,由此可推斷我就是該賬號的實際擁有者。”
原告方還認為網龍公司出示的電腦記錄,系被告自己從本公司的電腦中調取打印,故有篡改數(shù)據(jù)的可能;“落花有意”賬號一直是由宋江華本人使用,并未轉借他人或丟失,之所以出現(xiàn)IP地址頻繁變動,是由本地的電信公司運行服務中造成的;被告客服人員在電話錄音答復中曾說,6月20日晚8時至次日凌晨并未有任何軍團解散的電腦記錄,與現(xiàn)在被告律師當庭提供的電腦記錄互相矛盾,顯然被告方在造假掩飾過錯。
軍團解散案考驗法官智慧
原被告雙方在法庭辯論中爭議的焦點主要是,“情誼無痕”軍團究竟是網龍公司給予解散,還是通過“落花有意”賬號進行的解散。
原告稱,其本人及其他玩家合計投入數(shù)十萬元來建立和維持該軍團,自己沒有任何理由來解散它。被告方堅持認為“情誼無痕”軍團有可能是第三人登錄后解散的。
庭審結束后,法官對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調解,但雙方意見分歧巨大,最終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一些玩家表示:“網龍公司必須給玩家一個滿意的答復。否則,我們將聯(lián)合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其他玩家繼續(xù)起訴網龍公司,直至討回自己的合法權益!
主審該案的丁法官說,隨著互聯(lián)網經濟的發(fā)展,網絡游戲已經成為重要的產業(yè)之一,而由其引發(fā)的糾紛也越來越多,主要焦點集中在網絡虛擬財產的定性和處理上。而我們國家目前沒有與其相關配套的法律,網絡游戲公司也沒有專門的監(jiān)管機構來監(jiān)督和約束其運營過程,從而導致網絡公司和玩家之間很容易產生矛盾糾紛。訴至法院后,法官一般不具備該類案件技術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在審判過程中很難作出認定和判斷。如雙方無法達成調解,法庭擬請教專業(yè)人士,擇日再次開庭或直接宣判。
記者 韓俊杰 通訊員 李富強 李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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