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3日電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1月21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布了《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并將從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通信網絡安全防護工作堅持積極防御、綜合防范、分級保護的原則。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當按照電信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和通信行業(yè)標準開展通信網絡安全防護工作,對本單位通信網絡安全負責。
《辦法》要求,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已正式投入運行的通信網絡進行單元劃分,并按照各通信網絡單元遭到破壞后可能對國家安全、經濟運行、社會秩序、公眾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別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
通信網絡定級評審通過后,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將通信網絡單元的劃分和定級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電信管理機構對通信網絡運行單位開展通信網絡安全防護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
《辦法》指出,對于違反本辦法中有關規(guī)定的通信網絡運行單位,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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