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3日電 日前,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布了《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掇k法》要求,3月1日起,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按照各通信網絡單元遭到破壞后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本單位已正式投入運行的通信網絡單元劃分為五級。
《辦法》指出,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當對本單位已正式投入運行的通信網絡進行單元劃分,并按照各通信網絡單元遭到破壞后可能對國家安全、經濟運行、社會秩序、公眾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別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電信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對通信網絡單元的分級情況進行評審。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通信網絡單元的劃分和級別,并進行評審。
《辦法》要求,通信網絡運行單位應當在通信網絡定級評審通過后三十日內,將通信網絡單元的劃分和定級情況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電信管理機構對通信網絡運行單位開展通信網絡安全防護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
《辦法》還指出,對于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通信網絡運行單位,由電信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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