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移動公司銷售經理,打著低價批發(fā)移動電話充值卡的幌子詐騙近9000萬元,導致200多人先后上當受騙。
昨日上午,此案在廣州市中院公開審理,莫志強、莫定國和江美玲3名被告出庭受審,被指控涉嫌合同詐騙及窩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近百名旁聽者將原本只能容納40余人的法庭擠得水泄不通。
假冒移動公司經理詐騙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被告莫志強先是自稱某移動通信公司的內部銷售經理,對外宣稱其可以通過內部關系低價獲得手機充值卡。當他以高價購進低價售出的方式獲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莫志強采取了按預售定金的形式供貨,還謊稱可以幫助合作商家取得手機充值卡經銷商省級代理權等方式,騙取被害人支付定金和合作經營資金。
莫志強把一切表面功夫做得天衣無縫,也讓200多名受害人對他深信不疑,紛紛把從各方籌集到的資金交給他。莫總共騙得人民幣8400多萬元。除此之外,莫志強還以擴大手機充值卡業(yè)務為由,以支付高額回報為誘餌,使用虛假的別墅房產證騙得其他受害人的信任,騙取400余萬元。
曾逃往河南少林寺“避難”
去年4月21日,就在莫志強向受害人承諾的公司開張日前夕,他攜款外逃。在逃亡途中,莫利用贓款購買了一輛轎車,并攜司機莫定國以及前妻江美玲一起駕車沿京珠高速北上,流竄到北京、天津、上海等地,還曾逃往河南少林寺“避難”。莫志強轉悠了大半個中國后,攜前妻江美玲和司機莫定國又逃回廣州。他們行跡神秘,白天睡覺,晚上出來活動。
直到去年5月23日凌晨,深夜活動的莫志強和莫定國在駕車回家途中經過番禺區(qū)東林收費站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被告人莫志強主動向公安機關揭發(fā)了江美玲窩藏詐騙所得贓款的犯罪事實和供出了其藏匿地點。(記者/楊大正實習生/滿達)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