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國外媒體報道,有分析師認為,當前有些科技公司的名稱太長,出于發(fā)展或營銷需求,這些公司應該更名,如Microsoft(微軟)應該更名為“The Softy”。
電子產(chǎn)品零售商Radio Shack周四發(fā)布了新品牌“The Shack”,一個多月前,Pizza Hut推出營銷品牌“The Hut”。出于業(yè)務拓展需要,蘋果早在2007年就將公司名稱從Apple Computer Inc改為Apple Inc。
這不僅是一種需求,也是一種趨勢。有分析師認為,很多科技公司的名稱都應該簡化。例如,Microsoft(微軟)應更名為The Softy,Mozilla應更名為Moz。
此外,Wal-Mart(沃爾瑪)應該名為The Mart,NASDAQ(納斯達克)應該名為The DAQ,BlackBerry(黑莓)應該名為Berry,Best Buy(百思買)應該名為The Buy,
Starbucks(星巴克)應該名為Bu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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