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4日電 據(jù)印尼《星洲日報》報道,印尼人民協(xié)商會議(人協(xié))副議長法特瓦(Fatwa)說,必須消除針對華人的行政歧視,以達到民族之間的真正融合。
他認(rèn)為,消除行政方面的歧視,使華人得到與原住民相同的待遇是最重要的。因此,必須推廣“國籍法令”。
眾所周知,華人辦理證件時須出示印尼國籍證,其實,據(jù)“人口行政法令”的規(guī)定,這種做法會受到處罰。
法特瓦為紀(jì)念《印度西亞商報》創(chuàng)辦7周年而舉辦的“發(fā)揮華人作為國家重建民族一分子潛勢”研討會上指出,華人須投入各項活動,融入主流。
在研討會上發(fā)言的阿卜都爾拉赫曼·瓦希德則表示,華人與原住民受到不同的待遇,與現(xiàn)行不明確的政策有關(guān)!叭缃,不管是華人或原住民,同樣不好過,差異是微觀問題,而政府優(yōu)先解決的是宏觀問題!
約3個小時的研討會上談?wù)摰慕裹c是華人行政上或日常生活中受到的歧視問題。
在印尼土生土長的華人Michael Utomo則說,要消除分歧,不該再使用“支那”稱呼華人,此外,最好也消除“原住民”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