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4日電 《日本新華僑報》14日刊文介紹了一位嫁到日本農村的上海姑娘面對離婚的故事。
文章摘編如下:
一個從大上海嫁到日本偏僻農村的中國新娘,要到東京找中國大使館。卻不知道路應該怎樣走……
那天,我們在電話中約好,下午1點鐘在上野車站中央口見面。因為從來沒有見過面,我告訴她我的特征:頭發(fā)近乎全白,手拿一份《日本新華僑報》。她也告訴我她的特征:抱著孩子,穿牛仔褲。
在和她“赴約”的途中,我想起來了:不久前的一天,她從茨城縣偏僻的農村給編輯部打來電話,說日本丈夫要和她離婚了,丈夫已經向家庭裁判所遞交起訴書了,丈夫一定讓她把孩子留下。
我接到這個電話后問:“你今年多大歲數?”
她回答:“25歲!
我又問道:“你先生今年多大歲數?”
她回答:“50歲!
當時,我心里“咯噔”一下,什么也說不出來了。過去,我曾經開玩笑地對他人講:一個30歲的男人如果“愛”上一個5歲的女孩,他一定是變態(tài)者。如果有越軌行為,說不定要被槍斃;一個45歲的男人如果“愛”上一個20歲的女青年,那其中一定有難以對世人相言的歡樂與悲歌。
“你打算怎么辦?”我問。
“我也要離婚!”她斬釘截鐵地回答。
“你能和編輯部經常保持聯(lián)系嗎?”我問。
“不行。這個老家伙在家時死看著電話;不在家時就把電話鎖起來!彼@樣訴說著。
最后,她還是把家里的電話號碼告訴給了我。
從那以后,我?guī)状蜗虢o她打電話。但是,我擔心,如果接電話的是她的丈夫,如果產生了不必要的誤會,她的處境會更加險惡。就這樣,我沒有和她聯(lián)系。
后來,她又來過電話,說丈夫還是要離婚,并且同意她把孩子帶走。“我想保留孩子的日本國籍,不知道行不行?如果我把孩子帶回中國,孩子的日本國籍還能保留嗎?我要去中國大使館問一問,但不知道怎么走,你能陪我去一次嗎?”
我答應了她。先是相約在東京車站見面,她說:“不行,我只知道東京的上野車站,只知道上野車站的中央口,還是在那里見面吧。”
我答應了她。但是,我怎么也不敢相信她是從大上海來的中國人!我更不明白,她為什么要從大上海跑到日本那個偏僻的農村呢?
按照約定的時問,我來到上野車站。遠遠地,我看見她抱著一個可愛的小女孩站在那里。細細看,身材纖細的她,梳著兩條辮子,還完全是一副孩子的樣子。只是,她的額頭和眼角有幾條和她的年齡并不相稱的皺紋。大概,這是東瀛歲月“賜”給她的“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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