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6日電 據(jù)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田納西州法院用了約七年的時間才決定把賀梅歸還給親生父母。有些法律專家表示,賀梅案的審理拖延這么久,是此案最令人詬病的問題之一。
芝加哥羅耀拉大學兒童法律中心主任波義爾(Bruce Boyer)說:“這是一場災難。時間拖得太久,簡直難以置信!
曼斐斯大學兒童維護診所的法律指導查維薩(Christina Zawisza)說:“此案應在六個月內開庭,30天后做出裁決。一個案子出現(xiàn)這種戲劇性結果很不尋常。他們沒有集中研議問題的焦點,而是無休止地爭論所有可以想到的問題!
控辯雙方都指責對方拖延訴訟程序,但查維薩和波義爾指出,最大的錯誤出在法院。波義爾說:“追根究底那是審案法官的責任。一個案子如果關系到兒童的福祉,你就要把它放在最重要地位!
1999年,住在曼斐斯的中國公民羅秦與賀紹強把一個月大的親生女兒賀梅交給貝克夫婦照看。貝克夫婦后來訴諸法院,聲稱賀氏夫婦拋棄了賀梅。一位法官剝奪了賀氏夫婦對賀梅的監(jiān)護權。
但田納西州最高法院上月裁決說,賀氏夫婦只是為了得到醫(yī)療保險而把賀梅交給貝克夫婦暫時照顧,因此賀梅現(xiàn)在應該歸還給賀氏夫婦。賀紹強當時是曼斐斯大學研究生,由于被控對一名學生進行性騷擾而被取消獎學金。賀紹強后來被宣告無罪。
田州最高法院還說,賀氏夫婦因為不懂美國法律制度而受到了懲罰,F(xiàn)在沒有證據(jù)證明他們傷害了賀梅。該法院的五位法官一致裁決說:“(賀梅受到)實質傷害的唯一證據(jù)來自(賀梅與親生父母的團聚受到)拖延,而這種拖延是由于長期訴訟,以及法院在整個程序中沒有保護父母與孩子的關系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