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3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華裔女子李榕命案21日進行第12天聆訊,嫌犯馮楚明向警方承認,殺害李榕時所穿的衣物已經(jīng)“捐給”慈善組織,但不記得衣物是否有染上李榕的血?胤揭泊链T楚明第一次接受警方盤問時,不僅說謊更提供假證物。帶警方找到尸體后,則因“不想上報上電視”而央求警方不要通知傳媒。
控方21日繼續(xù)播放2006年9月10日,馮楚明與警員進行案件重組,重演5月26日綁架殺害李榕的過程。
不記得是否染李榕血
華裔警長張成斌詢問當時馮楚明犯案時身穿的衣服,馮楚明指在犯案后,衣褲皆被梁國威拿去穿,之后便至溫東維多利亞街(Victoria St.)將衣服“捐出”。張成斌又問衣服上是否沾染有李榕的血跡,馮楚明則稱“不記得”。
不過馮楚明在6月遭警方約談時,聲稱案發(fā)當天他是穿灰衣白褲,并將衣褲交給警方列為證物。而在9月案件重組時,他才承認殺害李榕時身穿淺綠色褲子。檢控官安達尼(Karima Andani)認為馮楚明又一次對警方說謊,甚至提供不實證物。
馮楚明在案件重組時,多次解釋梁國威是個“壞事做盡”的人。他對警員稱梁國威因為爛賭所以“什么都敢做”。
“不想上報上電視”
馮楚明也多次向張成斌要求,不要將他帶警方找到李榕尸體的消息透露給傳媒,因為“不想上報上電視”。起初張成斌解釋傳媒自己會在法庭上取得這些信息,但在馮楚明不斷懇求之下,只好承諾警方不會主動將這些重要的案件細節(jié)提供給傳媒。
接受安達尼提問的張成斌,透露梁國威與馮楚明2人在河石賭場外“踩線”頗為詳盡,接李榕上車的地點,確實是監(jiān)視攝影機的“死角”之一。只不過當時2人并未注意到另一端還有一個監(jiān)視攝影機,因此才留下李榕上車畫面的監(jiān)視錄像帶,讓警方快速掌握線索。
辯方律師沃倫(Eric Warren)交叉盤問張成斌時,則未有提問太多關鍵性的問題,僅要求張成斌解釋錄像帶中一些廣東話名詞在英語中的涵義,并確認馮楚明在接受警方錄口供時,是否有所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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