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21日電 香港《大公報》21日刊出署名文章《英烈喚起“世界公民”意識》說,海地地震中罹難的中國8位維和警察20日火化。在全球化的今天,開放的中國每個人都不可能超然世外,公眾應思考如何將自己跟世界聯(lián)系起來,將日常個人行為和集體行為聯(lián)系起來,這也將成為未來中國軟實力的重要支撐。若海地地震能引起一些回響,喚起國人“世界公民意識”,也是不幸之中積極的一面。
文章摘編如下:
海地大地震中罹難的八位警察20日火化,國人在承受、消解苦痛的同時,也在反思投身國際事務中、積極承擔國際責任的中國,所必需付出的代價。中共九常委20日送別海地維和英烈,這一舉動體現(xiàn)了國家層面對維護世界和平、不幸犧牲的人們以最高認可與致敬,同時也意味著中國將繼續(xù)堅定履行國際責任、推行人道主義、共同維護地球家園。
自20世紀80年代后期開始中國參與聯(lián)合國維和行動,派出過軍事觀察員、工兵部隊,也包括維和警察、醫(yī)療等人員,中國維和人員的足跡幾乎遍及所有熱點地區(qū),是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中派出維和人員最多的國家。公安和軍隊也相繼設立中國維和民事警察培訓中心、國防部維和培訓中心。
隨著國家利益的不斷拓展、中國承擔了更多地國際義務。在盡義務的過程中,物資、資金、汗水乃至鮮血、生命的付出在所難免。2009年,中國國防部維和辦表示將應聯(lián)合國要求考慮派出作戰(zhàn)部隊赴海外執(zhí)行維和任務。相比起海地惡劣的治安環(huán)境,假如軍隊派出維和作戰(zhàn)部隊,肯定將置身于更復雜、危險的環(huán)境中,無論從物質準備、人員訓練上都要考慮得更周全。精神上也必須有所覺悟,這不僅是有關部門事先就要考慮到的問題,國人也應當有此思想準備。
傳統(tǒng)意義上的公民是被限定在國內法律規(guī)范中享有權利和義務的自然人,在全球化的今天,開放的中國每個人都不可能超然世外,無論從自身行為還是看問題的視角都不應從狹隘的民族主義出發(fā)。與此對應的公民意識,也不應僅是公民對于國家和社會的責任感,必要時還應具有“世界公民的意識”。
過去多年來,外界評價中國埋頭潛心發(fā)展,國民也專注于個人的財富和前途。汶川地震讓人們看到國人的愛心、“80后”的責任感,海地地震也讓世人再次看到中國在國際事務中的擔當。
而目前中國對外人道主義援助更多是以官方或半官方行為出現(xiàn)。如2004年中國建立人道主義緊急救災物資援助應急機制以來,針對國際受災地區(qū)共有30多次援助是通過這一政府機制實現(xiàn)。
盡管中國也有越來越多志愿者到非洲等地區(qū)幫助實現(xiàn)發(fā)展,但與發(fā)達國家民間通過演藝界人士或者NGO等途徑發(fā)起反戰(zhàn)、反饑餓、反貧困等行動相比,民間的積極力量仍未充分釋放。
英雄已遠去,生者當前行。此次事件中,公安部網(wǎng)上靈堂點擊率超過3億人次,很多北京市民自發(fā)前往八寶山送別,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出公民意識的成長,公眾應思考如何將自己跟世界聯(lián)系起來,將日常個人行為和集體行為聯(lián)系起來,這也將成為未來中國“軟實力”的重要支撐。若海地地震能引起一些回響,喚起國人“世界公民意識”與責任,也是這件慘痛的不幸之中積極的一面。(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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