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2日電 臺灣《中華日報》12日發(fā)表社論說,馬英九日前表示,大陸游客到臺人數越來越多,是不是考慮在某些項目上兩岸互設機構。這雖然不是新話題,但出自馬之口,顯示時機日趨成熟。
文章摘錄如下:
馬英九“總統(tǒng)”日前表示,陸客來臺人數越來越多,是不是考慮在某些項目上,雙方互設機構?這雖然不是新話題,但出自馬“總統(tǒng)”之口,顯示時機日趨成熟,相信在可預見的未來,兩岸互設機構可以實現。
這項議題,有高度意愿,但機構層級如何定位?經辦的業(yè)務如何規(guī)范?事實上,去年六月,第一次“江陳會”簽署的《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及包機會談紀要》,雙方同意針對航空公司和旅行社,互設旅游及辦事機構;去年十一月,第二次江陳會簽署的《海峽兩岸海運協議》,亦載明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及營業(yè)性機構。說明兩岸互設機構業(yè)已達成協議,而且在項目上已經有進展。
最近一年來,兩岸兩會已達成九項協議一項共識,隨著雙方往來日益頻繁,涉及權益的議題越來越多,許多技術面與執(zhí)行層面的問題,需要兩會及時溝通;經貿交易也越來越密切,需要有官方授權的機構,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因此,互設辦事處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也就越來越高。
對臺灣而言,兩岸互設辦事機構,可以保障臺胞在大陸旅游、經商及移居權益。預料未來可能先從海運業(yè)、金融業(yè)、旅行業(yè)、空運業(yè)等行業(yè)先行辦理;另外,新聞媒體也可能列為優(yōu)先項目。
至于;、海協兩會互設辦事處的時間、地點以及功能,由于牽涉甚廣,必須經由兩會協商,恐怕不是那么快就可以做到。盡管如此,兩岸既然已有共識,只要開誠布公,存異求同,必然能夠水到渠成,而兩會若能互設辦事處,意味雙方所期待的簽署和平協議,無疑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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