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證明造假 花錢雇人簽字
死者家屬這一關過了,下一步就是火化遺體。為了蒙混過關,秦鳳新安排礦保衛(wèi)科的劉丙云去弄死亡證明。劉丙云通過重重關系,從本溪金山醫(yī)院弄到死亡證明4張,從本溪縣草河口醫(yī)院弄到2張,拿回來時都是空白頁,上面蓋有醫(yī)院公章。
在填寫死亡證明時,為防止筆跡露出“馬腳”,秦鳳新每簽署一份賠償協(xié)議,都要上街花100元雇個人來填寫,而且每名死者的姓名和死亡原因、死亡時間等也都是假冒的。
據調查人員介紹,6份死亡證明上,有5份沒有填寫礦工的真實姓名,甚至連年齡和身份證號碼都是假的。比如46歲的死者王德剛,用的是楊軍的假名,年齡“38歲”,而徐寶林用的是林勝的假名。
死亡時間則從“4月9日”到“4月13日”各不相同,有的“被安排”在火化前的一天、有的是前兩天;死亡原因要么是“腦出血”,要么是“心肌梗塞”。除醫(yī)院公章外,死亡證明上還加蓋了醫(yī)生的個人名章。經過這樣精心的“填寫”,礦方最后將寫好的死亡證明交給死者家屬,讓他們火化時出具。
此外,礦方還采用了異地火化的辦法隱瞞事故。死者孫甲章、孫飛是父子倆,礦方分別冒用張大海、李義的假名,將遺體運往百公里外的本溪縣通遠堡火化場火化。其余四具遺體,分不同時間運往遼陽市弓長嶺區(qū)附近的火化場火化。
5月26日,記者在通遠堡火化場保留的《遺體火化流程認定單》上看到,孫飛的遺體于4月12日8點火化,用的是李義的假名,29歲(實為24歲),死亡原因一欄寫著“病故”。記者注意到,在這張認定單的家屬簽字一欄,留下的是孫飛姐姐孫丹的簽名,這可能是這張單子上唯一的真實信息。但遺憾的是,“李義”和姐姐為什么不同姓氏,這一細節(jié)當時沒有被人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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