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洪剛有房產(chǎn)26處 房租就收了142萬
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原總隊長陳洪剛被控四宗罪,被指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
-受賄300萬余元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
-580萬余元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
-偽造兩個居民身份證
2月8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原總隊長陳洪剛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偽造居民身份證罪一案。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陳洪剛于1996年8月至2009年9月,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區(qū)委常委、區(qū)委政法委書記,南岸區(qū)慈母山溫泉城工程建設協(xié)調領導小組組長(兼),南岸區(qū)清理“三金三亂”領導小組副組長(兼),重慶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黨委書記、總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辦理車牌、職務晉升、承接工程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收受54家單位及多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00萬余元。
1999年2月以來,由于陳洪剛對岳村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包庇、縱容,致使該組織及其成員在重慶市南岸等地區(qū)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并長期逃避打擊,并坐大成勢,嚴重破壞了當?shù)氐纳鐣钪刃,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p>
檢察機關還指控陳洪剛對人民幣580萬余元的財產(chǎn)不能說明來源。
陳洪剛為了將自己違法、違紀所得的資產(chǎn)進行分散、隱匿,于2001年通過他人分別偽造了“陳洪!薄ⅰ巴鹾榻眱蓚名字的居民身份證。2001年6月、8月,陳洪剛分別利用偽造的兩個居民身份證在招商銀行高新區(qū)支行、渝中區(qū)支行開設了個人賬戶,并將其部分非法收入存入上述兩個賬戶予以隱匿。
庭審于今晨零時許結束。法院將擇日宣判。
他的房產(chǎn) 很多都是“超低價”買的
陳洪剛家到底有多少套房子?
據(jù)公訴機關指證,經(jīng)查,陳洪剛及其家人投資房產(chǎn)26處。另外,還轉售了4套房產(chǎn),差價獲利62萬余元。
這26處房產(chǎn)包括門面、花園洋房、商品樓房、福利分房等,且地域分布較廣。僅重慶市內,就包括榮昌縣、南岸區(qū)、渝北區(qū)、經(jīng)開區(qū)、北部新區(qū)、九龍坡區(qū)、渝中區(qū)等多個區(qū)縣。除此之外,在海南和北海,陳洪剛還以其夫人和女兒的名義,購買了3套住房。
記者發(fā)現(xiàn),陳洪剛家26處房產(chǎn),逾10處都位于南岸。在南岸區(qū)金山路、茶園新區(qū)、南坪西路、南坪南路、學府大道、銅元局等,都分布有他家的房產(chǎn)。
據(jù)公訴機關調查,26處房產(chǎn),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實際占有但未用于收益的房產(chǎn),共計13套;還有另外13套房產(chǎn),被用于出租收益。據(jù)查,僅出租房產(chǎn),陳洪剛一家獲利超過142萬元。
公訴機關指證,陳洪剛投資26處房產(chǎn),僅未銷售的房產(chǎn)花費就高達696.5萬余元,還不算近56萬元的裝修、家具花費。
公訴機關舉證說明,陳洪剛從21歲參加工作以來,20余年來,工資性收入82萬余元,加上其妻子的工資性收入98萬余元,夫妻雙方工資性收入共計180萬元。然而,據(jù)調查,陳洪剛家的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再加上家庭支出,共計1628萬余元,還有588萬元尚不能說明來源。
在陳洪剛受賄指控中,有幾筆是其超低價購房時的差價。渝能國際一套面積185平方米頂樓花園洋房,他當時以3888元/平方米單價購得公司辦公會定價8000至8500元/平方米的該房,陳洪剛從中賺取差價57萬余元。次年,陳為該樓盤設置公交站點提供方便。
2003年10月,陳洪剛在南岸一知名樓盤購房后,該公司后返還10萬元優(yōu)惠金,陳則親自到現(xiàn)場指揮拆遷。
1998年12月,陳洪剛以母親名義,低于市價9萬余元購買了泰達廣場60平方米門面。
2003年4月,陳洪剛低于市價7萬余元購得渝能汽配城門面58平方米,然后在路邊為汽配城開設道口提供方便。
他的胃口 連百元字畫也看得起
陳洪剛被控受賄是核心內容之一,他被指收了54個單位和個人331萬余元。但他說,“我和其中的21個當事人有禮尚往來,送了茅臺酒、蟲草等”。
拒收10萬結交“朋友”
檢方指控,某設計所接到南岸區(qū)一派出所辦公樓和家屬樓的工程,所長舒某為了感謝陳洪剛,在2003年至2009年先后24次以拜年、拜節(jié)名義,送了6.4萬元及價值7600元字畫。并在2007年、2008年幫舒解決追尾和辦超期駕照年審。
陳洪剛稱,舒最先送了他10萬元,他沒收。舒就覺得“我這人不錯”,就開始交往,后來成為較好的朋友。
“我也送了21人禮物”
某集團公司夏董事長證言稱,他在2003年、2004年春節(jié)兩次送給陳洪剛1萬港幣、5000元人民幣。2006年2月找陳辦了3個特號為渝**9991、9992、9993的三塊車牌。
陳洪剛稱,他和夏是10多年的朋友,夏前后拜了10來年的年,從沒提出過辦事。后來,突然提出辦牌照。
陳洪剛還稱,在指控的51筆受賄中,他也送了21個當事人禮金、禮物,這是禮尚往來。
連100元的字畫都收
陳洪剛被指控受賄犯罪事實有54大筆,每大筆包含若干小筆。檢方指控,陳的受賄時間許多都在春節(jié)。其中包括現(xiàn)金和財物,還有超低價房產(chǎn)的差價。其中涉案金額最少的是2008年8月,收了價值100元的葡萄水墨畫。最大一筆是超低價購的房屋,差價57萬余元。
20余下屬拜了年被提拔
在陳洪剛被控受賄的300多萬元中,有部分是下屬給的“拜年錢”。其中,有20余名下屬給他拜過年。
證據(jù)顯示,20余名下屬拜年后,都被提拔了。有的被提拔為派出所副所長、所長、副教導員。也有的被提拔為交警部門領導。
陳洪剛稱,他從不收普通民警的拜年錢。畢竟他們都辛苦,掙點錢也不容易。
他的辯解 “岳村指控我是在栽贓”
面對被指為岳村黑社會團伙的保護傘,陳洪剛在庭上與岳村徹底劃清界限,說該黑幫“與我無關”。
整個質證階段,面對包庇、容留岳村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指控,陳洪剛稱:這是他們想立功,栽贓我。
公訴機關稱,1999年2月17日,岳村黑社會組織成員實施了故意傷害案,造成一死一重傷。兩位李姓民警證詞顯示:辦案民警反映岳村與涉案人員有關后,時任南岸公安分局局長的陳洪剛指示“涉及內部民警的事不查了”,線索因此中斷。2003年該案信訪時,該線索再次反映上來時,陳洪剛依然如此指示,導致案偵工作受阻。
2005年7月,岳村指使黑社會成員糾集近百“平頭”在南岸帝豪娛樂城尋釁滋事,得知是岳村所為后,陳洪剛再次指示“到此為止”,導致此案不了了之。
岳村證詞指控,2003年,自己曾親口對陳洪剛講過自己所開邦德公司的情況,并介紹邦德工作人員給陳認識,但陳并未進行查處。對此,陳洪剛稱,“我跟岳村確實關系密切,是非正常交往”,但并不知道邦德公司是岳村所開。他說,岳村之所以這樣指控自己,是因為在押的他想立功。
陳洪剛稱,他先后將岳村提拔當過雞冠石派出所副所長、南岸治安支隊副支隊長、南濱路派出所所長。岳村是個生怕事情搞不大的人,“到處吹噓說和我關系好”。
盡管一再否認自己庇護岳村的黑社會組織,但陳洪剛也承認:岳村確實是我們認識期間當上派出所長的,他的黑惡勢力也是在此期間發(fā)展壯大的。
頭發(fā)變白了
看到親人打招呼
是個礦工子弟
轉業(yè)后當上民警111、666、9999連號車牌隨便“賣”
昨天上午9時30分,兩名法警押著陳洪剛來到法庭。陳穿著深色休閑服,頭上的根根銀絲顯得格外耀眼。
從回答問題看出,陳洪剛精神狀態(tài)還可以,思路清晰,只是有時會在一些細節(jié)上過多描述。
在3次休庭被帶離法庭時,陳的眼光一直在旁聽席上游離,看到親人后,還抬起右手在胸部的位置招手打招呼。
是個礦工子弟
轉業(yè)后當上民警
陳洪剛是榮昌縣人,出身在永榮礦務局一個礦工家庭,早年參軍,從部隊轉業(yè)后進入榮昌縣公安局擔任普通民警。上世紀90年代末,調往南岸區(qū)任職。
111、666、9999
連號車牌隨便“賣”
檢方指控,陳洪剛收人錢財接受的請托中,就有幫人批連號等特殊號碼車牌。其中有111、666、8889、6669、2222、9999、9991、9992、9993、8000、80007、1111、99999、0000。
投資渠道廣泛
還開了個羊肉館
陳洪剛家“理財有道”,投資方向非常廣泛:制藥廠、羊肉館、文化公司、珠寶行、廢舊金屬回收、農(nóng)業(yè)發(fā)展公司等等,都有涉獵,還開辦了福彩投注站。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他與人合伙在南岸區(qū)投資的榮昌羊肉湯鍋館。這個投入僅5萬元的湯鍋館,截至被查時,帶來的收益竟高達153萬元,達到投資本金30倍以上。
本組稿件由記者 羅彬 唐中明 涂靜 張一葉 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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