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明確提出,今后殯葬改革發(fā)展方向,按照;尽V覆蓋、可持續(xù)的原則,有條件的地區(qū),可從重點救助對象起步,逐步擴展到向轄區(qū)所有居民提供免費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埋單。(12月23日新華網)
“生老病死”,人所難免,相對應的基本殯葬服務,其實也是民生不可或缺的一個環(huán)節(jié),滿足這方面的需求,也應成為基本公共服務的應有之義。有道是,“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
然而,長期以來,在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中,這方面的內容卻一直都是一個明顯的“短板”、某種程度上甚至成為“被遺忘的角落”。比如,對應于“生老病”,我們分別有政府兜底的公共教育制度、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制度,但針對“死亡”的基本殯葬服務,卻相當匱乏,欠缺起碼的公共公平性—————
一方面,政府公共財政缺乏對基本殯葬服務普遍埋單的支持,甚至往往越是貧困孤弱者越難以得到這方面的公共服務;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監(jiān)管的失序和漏洞,殯葬業(yè)卻不斷呈現(xiàn)出“去公益化”、“非公共化”,進而極端暴利化的惡劣特征—————如一個骨灰盒的價格往往需要成千上萬,一塊墓地更是動輒要價數萬乃至數十萬,于是,“死不起”愈來愈成為逼仄的民生困境。
所以,此番民政部出臺《意見》,強調要“逐步向轄區(qū)所有居民提供免費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埋單”,值得予以肯定。從理想角度看,《意見》也仍有不少可以進一步改進完善的余地。比如,“基本殯葬服務”內容,是否還可以進一步擴容———將“遺體接運、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之外的購置墓地、墓碑等內容,也囊括進去?再如,“有條件地區(qū)逐步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費基本殯葬服務”中的“有條件地區(qū)”,能否描述詳細?“逐步擴張”是否可以設定一個具體時間表,讓進度更快一些?
雨果曾說:“死亡是偉大的平等”。如果我們承認這種偉大的平等,不僅是自然意義上的,也是社會意義上的話,此平等的實現(xiàn),需要社會公共政策助推和促成。而“免費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埋單”,在我看來,正是這種社會公共政策的重要內容和基礎性方面。張貴峰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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