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哈爾濱市水價聽證會正式召開。其中,堅決反對漲價的,只有退休教師劉天曉一人。在聽證會現(xiàn)場,一直得不到發(fā)言機會的他甚至向主持人丟了一個礦泉水瓶以示抗議(12月10日《中國青年報》)。
我們不知道這場聽證會當時是怎樣組織的,如果程序正當,消費者代表能將肚子里的話表達出來,也斷然不會公開扔礦泉水瓶抗議。這種抗議雖然是一種意見表達,但應(yīng)屬于比較義憤和較極端的表達,方式雖然欠妥,但責(zé)任完全在主持方。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搞的聽證會已基本變味,聽證會早已淪落為“聽漲會”,公眾什么時候聽過“聽降會”?至少,在目前社會還真是一個稀罕物。原本聽證會就是聽取各方意見、讓各方利益充分博弈,而后政府方面再結(jié)合會議結(jié)論,作出可能降或可能漲的決策。如果總是看到漲的結(jié)果,而降的結(jié)果從未出現(xiàn)過,也只能讓公眾懷疑聽證會被某些利益集團操縱。
就此次哈爾濱市的水價聽證,公眾已經(jīng)聞到了與會代表被“操控”的味道。部分消費者代表中的“退休職工”、“下崗職工”身份存疑,一位“退休職工”告訴記者,他是哈爾濱現(xiàn)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不到退休的年齡,也不是退休職工。這不是明顯的“聽證造假”嗎?試想,在遴選消費者代表時,絕大多數(shù)代表說不定已經(jīng)被利益集團“買通了”,個別地方政府部門再稍稍“屁股”坐歪些,結(jié)果可想而知。而極少數(shù)沒有“被買通”的代表,看到這樣的情況,除了扔礦泉水瓶子抗議以獲得發(fā)言機會之外,恐怕再無更有效的手段。
這不能不是時下聽證會的悲哀。如果說,一個平等發(fā)言的平臺上,依然充斥著利益集團的身影,弱勢群體的聲音被擠壓到“無限小”,公眾聽到的只是類似于洛陽水價聽證會上的“空前一致”和“一邊倒”,這其實是整個社會的悲哀,也是公民社會的悲哀。但是,作為有良知的公民,在伸張自己權(quán)利和表達意見的時候,如果不能用嘴,他們就會用手。憤懣之下,“國家的主人”不可能將意見“爛到肚子里”,如果換位思考,每一個人都應(yīng)該成為敢向聽證會主持者扔礦泉水瓶的人。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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