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睡衣睡褲不能出門”。這是2010年上海召開世博會之前,該市政府對居民的要求。這引起爭議。一方面,穿睡衣確實不符合國際禮儀,但有聲音也認為,如果政府連穿睡衣都管,社會的自由度就會降低。(10月28日中國新聞周刊)
借世博會改變陋習
“睡衣族”之類的現象并非大上海獨有,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或多或少存在著。但是潮流變化舊習改變:北方的“光膀族”,以前每到夏季就成為城市一景,炎炎烈日之下,爺們除下衣衫,赤膊半裸出行,滿街都是肥瘦不均的漢子,頗有一股豪爽之氣。如今時過境遷,空調普及入室,審美眼光變化,街上已罕見“光膀族”,要脫也大多回家脫去了。再比如武漢夏夜酷熱難熬,許多人在馬路上鋪席架床睡覺,長江沿岸街道更是密密麻麻,蔚然可觀,但那也是老皇歷了,如今已經沒有了這種“景觀”。
反對脫掉睡衣的人,當然可以搬出穿衣自由的個人權利,或是擺出不關儂事的臉面?墒侵С帧八伦濉钡睦碛珊铜h(huán)境都在逐漸消失。輿論層面批評為陋習,年輕人視其為老觀念,里弄巷堂大片拆遷。熟人社會正向陌生人社會演化,“睡衣族”面對的不再是弄堂的街坊鄰里,因此要利用特殊契機來做改變。奧運會帶給北京的就不僅是鳥巢水立方,還有做文明人的必要禮儀。
脫掉睡衣,并不妨礙上海人的生活,那不習慣的感覺也不會長久。而除了睡衣問題,還有更多世俗習氣要改變,如亂闖紅燈、亂插隊、亂擠公車等等,這些惡習并非法律所能完全杜絕,還要依賴文明常識的普及熏陶。江德斌
不該動用公權禁睡衣
一般來說,睡衣睡褲穿在家里,出門也這樣確實不大雅觀。但動用行政資源,對此形成高壓態(tài)勢,公權就越過邊界了。
從文革時期的全民“深灰藍”到如今街頭的“百花齊放”,而今人們的衣著打扮已經發(fā)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現今不要說睡衣睡褲“解放”出場,就是“露臍裝”走上街頭也不再讓人驚慌。只要不是法規(guī)禁止的“故意裸露”,衣服怎么穿,基本上沒人干涉,這既有思想觀念的改變,又有對公民權利的尊重,F在上海要開世博會,睡衣睡褲不給穿到外面去,這固然能體現我們在儀表上的重視,但是“運動式執(zhí)法”的態(tài)勢還是讓人添堵,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有什么權利限制別人穿睡衣?再說,不經意穿件睡衣下樓,只是在社區(qū)里買個東西,就被戴紅袖章的值勤人員勸阻回去,這不是干涉人家自由嗎?法律法規(guī)都沒有這樣的限制,僅僅因為政府里的人看不順眼,再憑領導一句“睡衣外穿是陋習”,就派出大量人員在各個社區(qū)“嚴防死守”,這不但浪費了行政資源,也是對公民權利的藐視。
世博會重要,公民權利同樣重要!按┧滤澆怀鲩T”,政府可以引導倡議,動用公權強制“取消”,這也是“防衛(wèi)過當”。 查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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