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人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故意殺人等11宗罪,案情復雜將審3天
昨日上午9時,作為重慶“打黑除惡”系列案的開端,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南川區(qū)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劉鐘永等22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
劉鐘永等人被指控犯有包括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11項罪名。由于案情復雜,此案將開庭審理3天。
武警荷槍實彈“把關”
昨日早晨7時,大批法警進入法院,并以3:1的警力配備提解被告人。7時30分,14輛警車拉起警笛奔赴法院。
為了進入審判庭,所有的參加庭審人員必須經過由持五六式沖鋒槍的武警站崗的法院門口。進入法庭大樓前,得進一道安檢門,然后由工作人員持電子設備進行全身檢查。在第一審判庭門口,還有4名警察以及2名手持沖鋒槍的武警護衛(wèi)。
為防止庭審中意外事件,三中院還聯(lián)系120急救車在庭外待命。
30頁起訴書宣讀1小時
公訴機關,重慶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在庭審現(xiàn)場,對22名被告人的起訴書宣讀了50多分鐘。在庭審開始前,公訴人帶入場的近1米高的起訴材料。
在30頁的起訴書里,檢方指控的罪行有11項。
22名被告人均為南川本地人,主要被告人劉鐘永曾先后兩次入獄,總共在監(jiān)獄內待了4年,并有一次被拘經歷。
- 部分罪狀
KTV殺人案
2008年3月26日晚,被告人劉鐘永等20余人在南川區(qū)東方市場“單行道”KTV唱歌喝酒。次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龔川認為同在該處唱歌的被害人聶道華歌聲大,劉鐘永說“這人還裝大,搞他”,隨后被告人鄭新等人持腰刀等對聶亂捅亂砍,龔川等人亦上前對聶毆打,隨即逃離現(xiàn)場,聶經搶救無效死亡。
非法開礦瞞報礦難
2007年5月以來,被告人劉鐘永在南川區(qū)東城街道辦事處韋家灣水井溝處開設一小煤窯,未經辦理開采手續(xù)非法從事煤炭開采。2008年5月22日上午,該煤窯發(fā)生垮塌事故,工人張隆中、李小洪當場砸死。事故發(fā)生后,劉鐘永等人隱瞞事故真相,分別賠償張、李親屬15萬、16萬元私了。(記者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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