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七日電 (記者 劉舒凌)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二十七日發(fā)表《中國的民族政策與各民族共同繁榮發(fā)展》白皮書,詳細闡述中國政府如何處置影響民族團結的矛盾和問題。
這份白皮書指出,中國采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著力消除歷史遺留下來的民族歧視和民族隔閡,促進各民族團結發(fā)展;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白皮書中特別介紹,隨著經濟社會的發(fā)展,中國的少數(shù)民族人口流動更加頻繁,城市化、散居化趨勢日益明顯。為保障城市和散居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的合法權益,國家制定實施《城市民族工作條例》、《民族鄉(xiāng)行政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切實加強服務與管理,重點幫助他們發(fā)展生產、改善生活,滿足他們在節(jié)慶、飲食、喪葬等方面的特殊需要。
白皮書說,“在維護民族團結的實踐中,國家既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反對地方民族主義!
白皮書指出,為妥善處置影響民族團結的矛盾和問題,中國堅持團結、教育、疏導、化解為主的方針,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避免事態(tài)擴大和矛盾激化!皣揖S護法律尊嚴,維護人民利益,凡屬違法犯罪的,不論涉及哪個民族、信仰何種宗教,都依法處理!
白皮書中明確表述,中國的民族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和抵制一切外部勢力打著“民族”、“宗教”、“人權”的旗號插手、干預中國的民族問題,嚴密防范和依法打擊境內外各種恐怖主義勢力、分裂主義勢力、極端主義勢力對中國的滲透、破壞、顛覆活動。
“歷史和現(xiàn)實表明,民族團結友愛,則政通人和、百業(yè)興旺;民族沖突紛爭,則社會動蕩、人民遭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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