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成都7月13日電 (盧學民)記者從四川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針對今年以來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違法行為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頻發(fā)的現狀,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門從13日起開始進行為期一周的以城區(qū)酒后駕車和國省道、重點旅游線路超速行駛違法行為為重點的專項整治。
據統計,截至7月9日,四川全省因酒后駕車引發(fā)的道路交通事故129起,死亡51人,受傷140人;在高速公路、國省道因超速行駛引發(fā)的道路交通事故378起,死亡118人,受傷591人。
其中較為典型的事故有:4月26日23時20分,重慶市北碚區(qū)人蔣佳君醉酒駕駛無號牌的通用悍馬H3越野車行至永豐立交橋東口下橋處時,先后與川ATQ567號、川ATM626號、川ATP703號、川ATP620號出租車和一電動自行車相撞,撞死1人,撞傷5人后逃逸,經交警組織追緝才將其抓獲。
7月4日19時10分,渠縣渠西鄉(xiāng)駕駛人鮮毅駕駛川AQE138號小客車行至成南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6.6公里處,因超速與前方行駛的川L30333號小客車尾部相撞,造成川L30333號小客車上4人死亡,兩車3人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
據了解,此次整治將以市、州府所在地和縣城為主,重點對飯店、餐館、酒吧、娛樂場所周邊加大查處力度;針對城市酒后駕車易發(fā)的20時至21時,醉酒駕車易發(fā)的23時至次日2時,組織警力統一查處行動,對醉酒駕車的從重頂格處罰;對超速50%以上的,將堅決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四川省力爭通過專項整治,促使城區(qū)道路上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下降50%,醉酒駕車交通違法行為基本消除;高速公路超速行駛違法行為不超過5%,國省道、重點旅游線路超速行駛違法行為不超過1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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