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近日,云南某地方媒體刊登了題為“小學女生賣淫案調查”的文章,隨后網(wǎng)絡也進行了相關報道。昆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局領導、紀委、督察支隊、法制處等有關部門參加的事件調查組,對這一事件相關情況著手全面調查。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宇說:“經(jīng)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得到線索,對王某、劉姓姐妹涉嫌賣淫進行調查。在依法傳喚過程中,由于當事人不配合民警調查傳喚,發(fā)生肢體沖突。幾名當事人被帶到派出所后,分別進行了調查詢問。
由于被調查人員中僅有王某一人的陳述,沒有足夠的證據(jù)證明劉姓姐妹有賣淫行為,派出所未以賣淫嫖娼案進行立案查處,及時結束傳喚詢問。因此,劉姓姐妹賣淫案件不成立!
目前,為了使事件得到公正客觀的調查,昆明市公安局已對當事派出所所長、刑偵中隊隊長和4名當事民警暫停執(zhí)行職務。昆明市公安局向社會和媒體鄭重承諾:我們將實事求是、公正客觀、全面細致開展調查,如發(fā)現(xiàn)民警在執(zhí)法過程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紀律規(guī)定,嚴肅追究責任,F(xiàn)五華區(qū)人民檢察院已介入調查。
今天(3日),云南省公安廳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對這6名民警暫停職務作出解釋。他說這一臨時措施是根據(jù)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而采取的,目的是為了排除干擾、利于有關方面展開客觀公正的調查,并非一種處分,因為任何處分決定都必須是在有了明確調查結論之后作出的。(本報記者 儲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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