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7日在云南省曲靖市召開的國家土地督察成都局與曲靖市人民政府共建土地管理新機制試點工作聯(lián)席會上獲悉:曲靖市擬將土地管理績效作為地方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即將出臺的相關考核辦法首次將黨委主要領導列為土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據了解,目前我國干部考核機制中,對耕地保護的考核權重幾乎為零。為充分調動曲靖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強化土地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jié)約集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曲靖市起草了《曲靖市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土地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試行)》。
作為土地管理新機制相關試點文件之一,該辦法提出,把土地管理績效作為地方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首次把黨委主要領導列為土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辦法明確,以縣(市)區(qū)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為考核對象,縣(市)區(qū)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聯(lián)系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縣(市)區(qū)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將被問責。(記者胡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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