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俞嵐)中國將在全國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二十四日在北京召開了全國“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
所謂“小金庫”,是指違反國家財經(jīng)法規(guī)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未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內或未納入預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項資金。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財政部長謝旭人在會上強調,治理 “小金庫”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財稅體制等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大舉措。
由于“小金庫”資金往往掌握在少數(shù)人手中,隨意性大,且逃避監(jiān)管,成為了滋生腐敗的溫床。近年來,許多貪污、賄賂、私分等經(jīng)濟案件均與“小金庫”有關。
據(jù)知,此次全國范圍內的“小金庫”治理工作,其核心環(huán)節(jié)是自查自糾與重點檢查。謝旭人表示,治理工作將抓住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他并強調,要嚴懲頂風違紀,同時鼓勵知情人士進行舉報。
謝旭人表示,中國未來將逐步深化財稅、金融、國有資本運營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在源頭上防止并杜絕“小金庫”問題的發(fā)生,在此基礎上,也將不斷加大對“小金庫”的日常治理力度。
中組部、中宣部、公安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監(jiān)會等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人民團體,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負責人等參加了此次電視電話會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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