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文件要求,縣(市、區(qū)、旗)黨委書記、縣(市、區(qū)、旗)長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信訪問題突出的地方要適當增加接訪次數(shù)。
(據(jù)4月15日《?谕韴蟆)
在我國改革深入推進、各種維穩(wěn)問題相對復雜的今天,中央下發(fā)文件,要求地方黨政領導親自接待來訪群眾,做到每月至少親自接訪一天,體現(xiàn)了黨和政府對基層、對群眾利益的關心和重視。但我認為,地方黨政領導“每月接訪一天”的做法,恐怕仍然是治標不治本。或許,暢通信訪渠道更重要。
如果群眾的要求通過正常的信訪渠道能得以滿足,他們就不會那么急迫地想見到“書記、縣長”;如果一些矛盾和糾紛通過正常的信訪渠道能得以解決,恐怕就不會在一些領導信訪接待日出現(xiàn)人山人海的情況。歸根結底,我國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還不夠暢通。今年初,人民日報與人民網(wǎng)聯(lián)合推出“地方政府開通社情民意通道,你們那通了嗎”網(wǎng)絡調(diào)查,反響熱烈。調(diào)查顯示,96.8%網(wǎng)友認為政府社情民意通道不暢通,而反饋不及時、遭遇推諉塞責、溝通渠道形同虛設,是網(wǎng)友反映最強烈的問題。顯然,正是社情民意渠道的不暢通,才使那些信訪群眾有了“包青天”情結,總希望找到更高級別的官員來反映自己的訴求。于是一些本可以在基層解決的矛盾,卻擺上上級的案頭。
書記、縣長每月接訪一天當然是好,但這不是關鍵所在,關鍵在于如何建立起暢通的社情民意通道。否則,即使書記、縣長們每月接訪十天,恐怕也無濟于事,因為個人的精力總是有限的,他們也解決不了那么多問題。 □陳英鳳
最好還是從理順制度入手
應當清醒地看到,讓各級領導進行制度化接訪不過是權宜之計,這從另一個方面表明,當下解決社會矛盾的制度存在機制失靈的傾向。如果制度不失靈,矛盾自然會及時化解,群體何必上訪,領導又何須接訪?這才是多年來上訪不止的根本原因。接訪制度本來就是讓權力來推動事件解決的方式,但許多社會矛盾的出現(xiàn),當?shù)仡I導非不知也,實不為也;還有許多社會矛盾原本就是政府違法行政、與民爭利的結果。對于這類事件,有些領導和政府機關本來就是矛盾沖突的當事人,那么,即使有了接訪制度,能定期接訪,恐怕也難以化解這些矛盾。
早就有社會有識之士指出,當下的轉型社會處于矛盾突發(fā)期,中國已進入風險社會。因此,要根本而及時地解決社會矛盾,還得從理順制度入手。而要解決制度失靈的問題,就要解決政府與民爭利的問題,要解決政府違法行政的問題。要想辦法限制權力的濫用,讓權力得到有效監(jiān)督,促使政府依法行政。
□瞿方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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