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擔任寧陜縣交通局長期間,因通村公路建設出現(xiàn)嚴重質量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田為斌被責令辭職。5個月后,他卻被擬任寧陜縣民政局局長,公示引起當地干部群眾的質疑。
因“豆腐渣”工程交通局長被責令辭職
2008年10月,經群眾舉報,省公路部門調查發(fā)現(xiàn),寧陜縣一些通村公路出現(xiàn)了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部分通村公路路基竟由木棍鋪墊。當月25日,寧陜縣委常委會決定,責令對這一事件負主要領導責任的縣交通局局長田為斌辭職。
據了解,起初反映村中質量問題的是一位個體醫(yī)生柯某,經過在群眾中調查取證,柯某發(fā)現(xiàn)由寧陜縣交通局修建的、已經逐段被百姓使用的兩段約16公里通村路存在嚴重質量問題:路邊沒有按規(guī)定鋪設排水渠,導致多處路基出現(xiàn)毀壞,部分通村公路路基竟由木棍鋪墊,路面已經開始懸空,面臨坍塌危險。
在取得相關證據后,柯某開始向有關部門和主管領導反映。在實名檢舉中,柯某曾收到一封匿名恐嚇信:“不要猖狂小心腦袋。”為預防意外,朋友特意送給他一頂鋼盔在出門時戴上。
被責令辭職5個月后又被擬任民政局長
就在田為斌被責令辭職剛滿5個月時,卻被擬任寧陜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并順利通過了公示!肮酒陂g,相關部門并沒有收到過群眾的舉報,按程序算是公示過關!睂庩兛h委相關領導表示,公示過關后還要經過任前考試才能上任。
然而,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的干部,在新的崗位工作一年以上,實績突出,符合提拔條件的,才可重新?lián)位蛘咛岚螕晤I導職務!
據安康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條例規(guī)定,無論是引咎辭職還是責令辭職的干部,原則上一年內不得提拔任用。對此,寧陜縣委組織部部長周宏的解釋是:“縣委責令田為斌辭職的決定下發(fā)后,從程序上講還要通過縣人大常委會通過,但一直沒有上會表決!币簿褪钦f,寧陜縣委的責令辭職決定在程序上沒有進行完。
據周宏介紹,縣委常委會責令田為斌辭職的決定之所以沒有上人大常委會表決的原因是在之前的人大主任會議上,部分人提出田為斌雖然有過,但該同志業(yè)務能力非常強,有很多優(yōu)秀的方面,但為何沒有提交常委會審議表決,他并不清楚。
而另據知情者透露,之所以沒有上常委會的原因是縣上準備改變對田為斌的處理結果,讓他有機會短期內任職,“領導們認為這樣對田為斌個人來講更公平些”。
公示期剛過政府網站公示內容就被刪除
日前,記者在知情人提供的寧陜政府網站公示欄上看到: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寧陜縣科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管理六項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縣委研究擬平級調整的段多銘等十名同志情況公示如下……其中,田為斌是唯一沒有“現(xiàn)任職務”又被擬任的科級干部。
在公示欄內,關于田為斌內容為:田為斌,男,漢族,1960年8月出生,現(xiàn)年48歲,大專文化程度,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6月參加工作。擬任縣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其實不僅是干部群眾不理解這樣的決定,就是縣委常委會成員也對此不太理解!币晃徊辉竿嘎缎彰膶庩兛h委領導稱,連他自己也不清楚對田為斌的任命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
更加令質疑者不解的是,開始出現(xiàn)在政府網站上的公示三天后就被刪除了。“我當時預感到有問題,就把網頁保存到電腦上了!睋晃豢h政府干部講,公示規(guī)定的日期是:自2009年3月23日起至3月25日止。(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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