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只是民主的一小部分,權威力量的支持保障與做實民主內涵都不可或缺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范春生
遼寧省北鎮(zhèn)市趙營子村農民李東輝雖當選村委會主任,卻因曾送兩瓶酒和一個菠蘿被舉報“賄選”,始終無法任職。一怒之下他將舉報人一家5口全部殺害,制造了遼西地區(qū)近十年來最惡性的血案。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調查發(fā)現,選舉中,上級黨委、政府部門沒能負起監(jiān)督指導責任,甚至“和稀泥”,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而在一些基層選舉中,民主不到位,利益太集中,也頻頻引發(fā)“選舉暴力”。
“候選人”殺害舉報者一家五口
今年1月15日,遼寧省錦州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5口滅門慘案一審宣判,兇犯李東輝殘忍地殺害了同村表姐夫葉春祥一家,被判處死刑。慘死的一家人,是葉春祥、葉的妻子戴麗紅、母親張桂琴、女兒葉超以及兒子葉振。
李東輝今年41歲,一直住在北鎮(zhèn)市廣寧鄉(xiāng)趙營子村。2007年4月20日,該村舉行村委會主任選舉,實際參選人數為560人,李東輝獲得307票,另一位候選人獲得215票,作廢38票。
按規(guī)定,李東輝當選。就在他準備上任時,葉春祥多次向鄉(xiāng)黨委舉報,稱“李東輝在選舉前送兩瓶酒和一個菠蘿”,構成賄選。這使李東輝沒能任職,產生伺機報復殺死葉春祥的念頭。
2008年8月25日晚上8點多,李東輝見葉春祥在本村老秦家商店內與他人玩撲克,遂回家取來一把尖刀和一把三棱刮刀,乘葉春祥不備持尖刀多次猛刺其頭面部、頸部等處。將葉春祥殺死后,李東輝又在葉春祥家、小商店等處,先后將葉的妻子、母親、女兒、兒子殺死。
本刊記者采訪時了解到,葉春祥的妻子戴麗紅常年有病,身體非常虛弱;葉春祥80歲的母親張桂琴,發(fā)現兒媳被扎時上前勸阻被殺死。葉春祥的兩個孩子,女兒葉超即將重點大學畢業(yè),準備報考公務員,原打算案發(fā)次日返回大連的學校。年僅15歲的兒子葉振本有機會逃生,家中四人斃命后鄰居們勸他快躲起來,可他想不到作為“舅舅”的李東輝能下狠手,最后被石頭砸死,場面悲慘。
連奪五條人命后,李東輝連夜逃往相鄰的義縣。8月26日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認為,李東輝蓄意報復殺人,致五人死亡,其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錦州中院一審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的葉春祥親屬經濟損失18萬余元。
“這是一起政治案件”
一審宣判后,李東輝沒有提起上訴。目前他正等待著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死刑復核。2月24日,本刊記者來到北鎮(zhèn)市看守所,見到了正在這里羈押的李東輝。
李東輝見到記者后的第一句話是:“這不是普通刑事案件,這是一起政治案件,我其實也是受害者!
一個多小時的交談中,他平靜訴說了這起因被舉報“賄選”而制造的滅門慘劇。下面是他的自述:
“我家4口人,日子過得挺好,我本人也不是隨便殺人的。一開始,人不都想進步嘛,覺得自己不老,能對社會作些貢獻。村上當時搞得不太好,欠了不少外債,大家對原村干部不滿意。正好趕上換屆選舉,在這種情況下就參加選舉了。我跟大伙說了自己的想法,將來當上村主任咋干,干不好我就下來,大家都比較贊成。
“當時選舉都是按正常程序走的,鄉(xiāng)里也來了人,全體村民都看著,競爭也比較激烈。最終我以高票當選,鄉(xiāng)長當場宣布的。我回家等著鄉(xiāng)里找,但始終沒信兒。后來才知道葉春祥一直在告我,說我賄選,送了他兩瓶酒和一個菠蘿。我根本沒賄選,那也不應該算賄選,就是親戚之間的正常走動。
“長時間不讓我上任,我就找到市里、鄉(xiāng)里,村民們也主動替我找。鄉(xiāng)黨委一位主要領導對我說,可以發(fā)揚民主,也可以扼殺民主。啥叫可以發(fā)揚民主,還可以扼殺民主?后來我才明白,就是不用你,選上也沒用。鄉(xiāng)黨委的這位主要領導還說,你自己擺平舉報的事,擺平了你就干,擺不平就別干。
“后來,我多次找到葉春祥,就差點給他跪下了。我說姐夫咱都是一個姥的,我哪兒做錯了?葉春祥始終沒有答應放棄舉報。其實他是被人利用了,原來村委會的一伙人不希望我上,就鼓動他挑頭告我。
“一年多來,我越想越憋氣。我有選舉權,也有被選舉權,憑啥把我們老百姓的這個權利給剝奪了?發(fā)揚民主,扼殺民主。我殺人是因為這句話太不負責了。我就是多整死幾個,就是要讓葉春祥付出代價。這么做,我認為在捍衛(wèi)自己的尊嚴和榮譽,我只能用這個方法捍衛(wèi)尊嚴和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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