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突發(fā)公共事件時,如何對待媒體、如何回應民意,是各級領導干部不能回避的敏感問題。在這方面我們有很多好的經(jīng)驗,也有不少深刻教訓。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公開事件真相,就會贏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相反,處理不及時,信息不公開,就容易錯過輿論引導的最好時機,陷入被動局面。
面對突發(fā)公共事件,有的政府部門應對失據(jù),扯皮推諉,不但不利于解決問題,反而會越“捂”越亂、越描越黑。面對公眾和媒體的關注,有的地方與媒體“躲貓貓”,希冀避過風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還有人認為媒體是在幫倒忙,添亂,不僅不配合媒體采訪,反而在路上設卡堵截記者,到旅館查房驅(qū)趕記者,影響十分惡劣。在三鹿集團“毒奶粉”事件中,如果沒有媒體的介入、報道、追查,不知道還有多少兒童會受到毒害,不知道黑幕還會“捂”多久。
突發(fā)公共事件處理得是否公開、透明,是否公平、公正,其重要標志就是記者能否自由采訪,媒體能否參與調(diào)查,能否及時刊播消息、發(fā)表評論。從這個意義上說,新聞媒體不但不是“麻煩制造者”,反而是政府妥善處置突發(fā)公共事件時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當前,我國正處于改革發(fā)展的關鍵時期,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機又不期而至,一些矛盾和問題就會以各種形式凸顯出來,甚至以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方式表現(xiàn)出來。因此,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建立健全與媒體和公眾溝通的通暢渠道,積極發(fā)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滿足人民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表達權(quán)、監(jiān)督權(quán)。
胡錦濤總書記在人民日報社考察時強調(diào),新聞媒體要在第一時間發(fā)布權(quán)威信息,提高時效性,增加透明度,牢牢掌握新聞宣傳工作的主動權(quán)。因此,各級政府部門要適應時代要求,重視民意,善待媒體,配合記者做好重大問題、敏感問題和熱點問題的解疑釋惑工作,做好公共突發(fā)事件的信息發(fā)布工作,適應信息公開化的要求。
突發(fā)公共事件具有突發(fā)性、不確定性和危機性的特點,因此,公眾的信息需求比平時更為急迫。作為信息資源的擁有者,政府部門應該牢牢把握輿論引導的主動權(quán),及時向媒體和公眾披露和報告真實情況,積極做好解釋和引導工作,爭取公眾的理解和支持。相反,如果政府部門漠視群眾的信息需求,讓公眾置身于深不可測的信息“黑箱”,就給謠言的傳播、擴散留下了可乘之機。諸多事例充分說明,政府部門信息發(fā)布缺位,群眾就容易被不明確、不真實的信息所煽動、誤導,容易誘發(fā)更大的群體事件,破壞和諧、穩(wěn)定的良好局面。
新聞媒體是“黨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是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報道突發(fā)公共事件,是耳目的任務、喉舌的責任,是與黨和人民的利益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體現(xiàn)。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主動和善于與媒體打交道,交朋友,這是工作的需要,也是黨性的體現(xiàn)。在公共突發(fā)事件的處理問題上,再也不要和媒體玩“躲貓貓”、捉迷藏之類的游戲了。 (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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