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北京3月9日電 (記者 徐金波)針對當前中國人口流動加劇、管理困難的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市副市長劉順妮建議,建議有關部門樹立“大人口、大流動、大管理、大服務”的全局觀念,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和諧居住、愉快就業(yè),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參與、條塊結合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一盤棋”模式。
據(jù)劉順妮女士介紹,中國流動人口1993年的7000萬增加到2003年的1.4億,10年內(nèi)翻了一番,流動人口總量占全國人口總數(shù)的10%以上。人口流動對社會勞動力資源配置、農(nóng)民致富、城市建設以及推動城市化進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也給城市資源、城市管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管理帶來壓力,流動人口的就業(yè)、侵權維權、子女教育、生殖健康、計劃生育等問題日益凸現(xiàn)。流動人口政策外生育占政策外生育總量的60-80%,常住流入人口出生嬰兒性別比高于常住人口。全國侵害流動人口權益的案件居高不下,僅2004年一年就有15萬件之多,全國追繳建設領域拖欠的農(nóng)民工工資333.7億元(2004年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目前,各相關部門和各級政府都覺得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是一件“難事”。主要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流動人口作為服務管理的相對人有其特殊性。主要是流動人口數(shù)量多、流動性大、從事的行業(yè)廣、素質差次不齊、法律意識較差,給管理帶來難度。另一方面現(xiàn)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各部門、各地方政府之間信息不暢,缺乏統(tǒng)一的、權威的證件等諸多弊端。
為解決上述難題,她建議:加快流動人口管理服務法制化進程,完善流動人口管理相關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層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并頒布《流動人口法》,明確政府、部門、流動人口的權力和義務,結合戶籍制度改革對人口流出、流入后子女教育、權益保障、計劃生育、勞動就業(yè)、社會治安、保險、政治權力等以最高權威的形式加以統(tǒng)一明確。嚴禁從本部門、本地區(qū)利益出發(fā),制定出臺對流動人口就業(yè)、子女入學等方面帶限制性、歧視性的政策,規(guī)范管理行為,促進依法流動和有序流動。
其次,建立以政府主導,信息產(chǎn)業(yè)部門牽頭,公安、計生、勞動保障等管理人口的相關部門參與的《人口信息系統(tǒng)》。減少重復投入、重復錄入,使各部門在人口流動、不流動時都能數(shù)據(jù)共享、各取所需。打破各自為政,打破資源壟斷,打破信息壁壘,高效利用政府資源。
第三,由公安部門牽頭,辦理內(nèi)設有公安、計生、衛(wèi)生、民政、社保等相關部門信息在內(nèi)的人口信息“一卡通”(“IC”卡,就是新身份證),將流動人口的戶籍、出生年齡、婚姻、生育、社保等多種記錄納入范疇,使流動人口持卡流動,移居刷卡,實現(xiàn)部門間信息互通,流出地與現(xiàn)居地間信息互享。為流動人口的信息錄入、人口統(tǒng)計、流動軌跡跟蹤服務管理的統(tǒng)一性、準確性、及時性提供保障,也有效地節(jié)約的管理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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