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事局一干部被控在公務員招聘中為20余人“開后門”涉嫌受賄195萬元
7年之內,深圳市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調研員、處級干部吳某民,為20余人“開后門”,在深圳市招考、選調公務員、職員聘用、崗位分配的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伙同其弟弟非法收應考應聘人員195萬元紅包。昨日上午,兩位年逾五旬的吳姓兄弟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對兩人提起公訴。此外,檢方還發(fā)現(xiàn)吳某民在香港銀行賬戶幣值358萬余元的存款和股票。
案情顯示,有20余人通過吳某民開的“后門”,順利調入或者考入深圳的醫(yī)院、交通、教育等部門。
指控:
7年內幫20余人找如意工作
根據(jù)檢方指控,自2000年開始,在人事局工作的吳某民利用職務之便,在招考警察、公務員或招調人員入深圳等過程中,受人請托,幫人辦事,并先后14次接受應考、應聘,或欲調動工作人員的“紅包”195萬余元。20余人通過給吳某民送紅包順利找到如意工作。
在14單受賄記錄中,有兩單共涉及113萬元的賄款,由吳氏兄弟倆共同接受。檢方表示,那是請托辦事的人先找到吳某民的弟弟吳某弟,然后由其弟找吳某民幫忙將事辦成。
另外,吳某民還幫助6人順利考入警察系統(tǒng),幫超過7個人通過公務員考試順利進入醫(yī)院、交通以及教育等部門。
此外,截至去年12月14日,吳某民在渣打(香港)銀行開設賬戶,共有存款、股票、基金、債券等市值港幣358萬余元,數(shù)額巨大,且未向任何機關和部門申報。
庭審:
辯稱只授應試技巧
昨天,檢察機關指控吳某民受賄罪和隱瞞境外存款罪,指控吳某弟受賄罪。對檢方指控的罪名和指控事實,吳氏兄弟供認不諱。吳某民稱,“錢我都收了,但有的我并沒從中幫忙,他們是靠自己考上的,我不過是像高考名師在考前對他們進行了一下輔導而已!
吳某民稱,在請托他的人中絕大多數(shù)都被成功錄取,但事實上他并沒有幫那么多人打招呼。他事后分析,很多人都是在面試關中淘汰下來,因為他們恐懼和緊張,他說他總是讓請托的人轉告考生說,已經(jīng)跟人事局的處長打過招呼了,沒有問題,讓他們大膽去考就好了。結果沒打招呼他們也都能考好。
此外,多單被控受賄是在招考警察時。吳某民稱,僅有兩單是他打了招呼過的,一單是因為體重不合格,一單是因為單杠成績,其余的人并沒有直接打招呼。而是事先告訴他們應試技巧。比如現(xiàn)在考警察的,好多都是體能不行,他只是在招考前讓他們注意1500米長跑和單杠的鍛煉。
吳某民在法庭上表現(xiàn)得很后悔。他說:“坦白地說,在人事局工作20多年,有不少人找我?guī)瓦^忙,我原來都不要任何好處,但現(xiàn)在事情辦成了,不給紅包老是欠一個人情。最后我自己的立場也不夠堅定,不想讓別人老覺得欠我的人情,所以才有今天。”
至于境外的財產,吳某民表示,那是自1990年開始,他每月付給在香港的前妻1萬至2萬元的生活費存下來的。前妻拿這些錢炒股、炒樓后升值所得,在重病前將這些錢移交到他的名下的,且這些錢雖在他的名義下監(jiān)管,實際所有權應屬兩個孩子的。
進展:吳氏兄弟已全部退贓
據(jù)悉,目前家屬已幫吳氏兄弟全部退贓。而且在偵查階段,吳氏兄弟有自首情節(jié)。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
檢方指控舉例:
幫人考取、調入深圳公務員系統(tǒng)
2005年,被告人吳某弟再次應何某的請托,讓其兄吳某民幫忙把吳××的妻子陳×調入北京大學深圳醫(yī)院。同年4月6日,何某存了13萬元到吳某弟的賬上,后其中的10萬元被吳某民留用。通過吳某民的幫助,陳×得以調入北京大學深圳醫(yī)院。
2005年,林某玉請托吳某弟找其兄吳某民幫忙,將其兒子、女兒和女婿三人從廣東省陽江市調入深圳工作,在辦理以上三人工作的調動期間,林某玉先后兩次送給吳某弟共90萬元,之后,通過吳某民的幫助,三人順利調進深圳交通、教育等相關部門工作。
去年,招考公務員時,何某杰請吳某民對考生何××予以關照。最終何××得以錄入深圳市交通局。事后,吳某民得紅包4萬元。(記者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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