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7月2日)獲悉,經(jīng)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宿州市檢察院已于6月30日以受賄罪對該省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亳州市政協(xié)原副主席王效金(副廳級)提起公訴,指控其收受賄賂共折合人民幣逾千萬元,并為他人謀取或承諾謀取利益。
今年58歲的王效金,1987年8月任原亳縣古井酒廠廠長,1992年12月任原縣級亳州市副市長、亳州古井酒廠廠長,1996年7月任原縣級阜陽市政協(xié)副主席、安徽古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裁,2000年6月任亳州市委常委、古井集團董事長兼總裁,2004年3月任亳州市政協(xié)副主席、古井集團董事長兼總裁,系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四川省君樂酒廠原廠長李宗義等20名行賄人在原材料采購、廣告業(yè)務承攬、合股經(jīng)營、企業(yè)收購、貨款支付、經(jīng)營代理等方面謀取或承諾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508萬元、美元67萬余元、港幣5萬元。案發(fā)后,王效金涉案贓款已全部被追繳。檢察機關在認為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同時,也指出其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期間,主動交代了收受其中15人賄賂的事實,交代了收受另外5人賄賂的部分事實,并積極配合動員家人退回涉案贓款,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
據(jù)了解,2007年9月10日,安徽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王效金立案偵查,同年11月7日決定將其逮捕,案件偵查終結后,于今年4月8日指定宿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記者吳貽伙 通訊員王紹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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