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4月17日,江蘇徐州市分別免去徐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情報信息中心主任及燕青、徐州市建設局建筑市場執(zhí)法監(jiān)察支隊第一大隊長劉俊的行政職務,此外,還有一批公務人員也因涉嫌犯罪受到法律制裁。這是徐州開展機關群眾評議和作風調查行動中,“揪”出的又一批“反面典型”。(4月21日《揚子晚報》)
民眾評議問責官員釋放良性信號
惟有對評議出來的作風渙散或違法亂紀不合法度的官員進行最后問責,公共評議才算實現了監(jiān)督的目的
群眾評議機關作風,實際上具有兩層含義:一是體現機關的自我警醒和深度自律,主動接受公共監(jiān)督;二是群眾作為監(jiān)督主體,發(fā)出監(jiān)督聲音,做出對權力的客觀評價。在如此監(jiān)督之下,關鍵是看監(jiān)管效果的客觀性和信息公開性,如果說公眾認真評議權力,權力方如實向公眾進行信息公開、曝光,就實現了群眾評議的初步效果。但僅停留于這個層面,依然處于次優(yōu)層面。惟有對評議出來的作風渙散或違法亂紀不合法度的官員進行最后問責,公共評議才算實現了監(jiān)督的目的。
徐州通過公共評議的方式使一批官員或免職或移交司法機關,使公共評議的監(jiān)督過程實現了最終問責權力,可謂善始善終。形形色色的群眾評議已有年矣,但評議的多,問責的少。久之,群眾將之視作形式主義,權力將之看成裝點門面的贅生行政程序。如此評議,連淺層次的對權力的威懾都達不到。徐州的評議問責,釋放出良性的信號。
對作風渙散和對監(jiān)督脫敏的權力而言,一些官員的被問責戳到了他們的痛處,不得不對公共評議刮目相看,謙恭而又警醒地認真對待群眾評議。對公眾而言,權力按照公意問責失范官員,則使權力和權利之間形成了一種誠信和諧的關系。起碼讓公眾相信,“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公共宣示不再是空洞的宣傳口號。
被問責的官員不論職級高低,都是權力的典型性符號,都是權力向民意蟄伏的現實例證。所以,公眾沒有必要以理想主義的潔癖對“評議———問責”范式進行“抓蝦米不抓大魚”的解讀。既然是權力主動接受公眾評議,既然是公眾評議的力量觸動了權力的羅盤,哪怕只是處于羅盤邊緣的權力末梢被問責,也打破了權力目空一切和驕矜自大的基礎。所以,只要允許公共評議,只要有關官員被問責,那就是庶民的勝利。
當然,這種以民眾公共評議來問責官員的舉措還有諸多內在的瑕疵。比如其中,公共評議的決策主導權還是掌握在權力手中,公眾只有被動跟從的義務而無主動選擇的權利。因此,公眾評議的監(jiān)督權更多是附庸權力的奉送和配合。這從根本上沖淡了公眾主動評議、主動監(jiān)督、主動問責權力部門的法定權利。
此外,依法行政,依制提供公共產品是各級權力機關的應盡之責,沒有公共監(jiān)督也應該中道而行,循規(guī)蹈矩,這是公權力的基本法治和行政涵養(yǎng)。缺乏基礎性自律而以公眾評議的方式揪出一小部分官員來示眾,客觀上帶有公權斷尾求生的人治操作模式。從長遠觀點看,不利于公民社會的構建。
更重要的是,這種由權力主導的公眾評議,立足點依然是讓群眾評議官員的“作風”,解決所謂“臉難看、門難進、話難聽”的具體事項。而這僅僅觸及到權力的表面,并未發(fā)掘出產生這些現象的根本。而如果評議的效果僅止于此,機關作風即使做到了“臉好看、門好進、話好聽”,但“事難辦”的行政頑疾依然難以破解。所以,依法行政,機構改革,強化決策、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相分離的行政運行機制,才能使權力真正成為權利的守護者和服務者。(張敬偉)
民眾評議政府績效機制急待完善
讓民眾參與政府績效評議,不應僅滿足于紙面上的熱鬧和轟動效應,還應逐步建立公開的可操作的民意回應機制
有關徐州民眾評議事件,我們在肯定其好的一面時,也不難發(fā)現,名列民眾評議末席的,正悄悄地從那些與群眾生活關聯度高、容易出現矛盾的執(zhí)法機關和強勢部門,逐漸轉移到一些缺乏實權、無關痛癢的弱勢部門,依據這樣的評議結果處理官員不僅當事者會感到冤枉,社會公眾也難以心悅誠服。民眾評議政府活動之所以屢陷難以服眾的尷尬,其根本原因在于許多地方往往在推進時缺乏一系列有效的、可操作的制度安排。
首先,民眾參與政府績效評價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持。群眾要參與政府評議,至少應對諸如受評部門工作內容、工作實績等作為評價基礎的相關信息有充分的了解。然而在現行體制下,這種信息的獲取依然受到很大限制,作為普通百姓,對多達百家的政府機構不要說直接打過交道,深入了解,有些恐怕連其名稱和職能也都一知半解,怎么能奢望其作出正確評議、不出現一定的偏差呢?因此,有必要提高政務公開的力度,積極開展自身形象宣傳,消除評議者與評議部門的隔閡,以提高評議的效度。
其次,民眾評議的主體往往隨機性較大,缺乏科學性。民主評議政府績效,應力求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這就需要我們注意參評人員的篩選,采用科學的調查手段增強其所具有的代表性,從技術上提高評議結果的準確性,避免人為的誤導。但不少地方為了突出這種評價的“公共性”和“開放性”,往往借助網絡調查、媒體問卷和街頭隨機調查等形式,使評價主體呈現不特定性。除可能出現少數民眾因個人恩怨任意評價、盲目投票的現象外,這種全開放的評價機制也為相當部分的機關部門弄虛作假、為自已投票拉票創(chuàng)設了機會。
讓民眾參與政府績效評議,不應僅滿足于紙面上的熱鬧和轟動效應,而應在評價機制上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填補可能出現的漏洞,并逐步建立公開的可操作的民意回應機制,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徹底走出結果難以服眾的尷尬境地。(俞洲)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