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7日電 據中國駐荷蘭大使館網站消息,中國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薛捍勤大使25日在海牙舉行的第50屆執(zhí)理會上發(fā)言,闡述了中國對有關問題的看法。以下是薛捍勤的發(fā)言全文。
中國常駐禁止化學武器組織代表薛捍勤大使在第50屆執(zhí)理會的發(fā)言
(2007年9月25日,海牙)
尊敬的主席先生,
首先,請允許我代表中國代表團對您再次主持執(zhí)理會表示歡迎。我相信, 您豐富的外交經驗定能引導本屆執(zhí)理會取得成功。中國代表團將與您及其他代表團充分合作,為順利完成本屆會議的各項議程做出積極貢獻。
剛才,我認真聽取了總干事菲爾特先生就禁化武組織工作所做的全面報告。我完全贊同古巴大使代表不結盟和中國所做的發(fā)言。接下來,我愿進一步闡述中方對有關問題的看法。
主席先生,
化武擁有國能否及時、徹底地銷毀所有化學武器庫存事關公約的核心目標和基石。我們注意到總干事向本屆執(zhí)理會提交的有關化武銷毀進展的報告(EC-50/DG.12),高興地看到阿爾巴尼亞成為第一個全面銷毀化學武器庫存的國家。與此同時,我們也注意到,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33.88%的化武庫存得以銷毀,但考慮到最終銷毀時限2012年日益臨近,擺在我們面前的任務和挑戰(zhàn)依然是十分嚴峻。所有化武擁有國都應從維護公約的權威和信譽出發(fā),進一步加大資金和人員投入,加快銷毀進程,確保如期完成銷毀。
對遺棄化學武器的處理是公約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代表團已向本屆執(zhí)理會提交了進展報告(EC-50/NAT.1),并在昨天下午的化武銷毀情況通報會上介紹了處理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的最新情況。正如總干事在其報告(EC-50/DG.12)中指出的那樣,盡管處理日本遺棄化學武器取得了一些進展,但目前尚無一枚日本遺棄化學武器被銷毀。我們敦促日方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加快工作力度,確保日遺化武安全、徹底、及時的銷毀。中方將一如既往地全力提供合作。
主席先生,
2008年計劃和預算是擺在本屆執(zhí)理會面前的一項重要議題。中方支持總干事所提的預算草案。對于磋商中關于資源分配的意見,中方愿意強調的是,禁化武組織是一個有機整體,應努力確保化武銷毀、防擴散、防護援助及國際合作這四個核心目標的相互補充和協(xié)調推進,任何不平衡的做法都不利于本組織的長期健康發(fā)展。其次,按期繳納會費是締約國的基本義務,對于禁化武組織的正常運轉也十分關鍵。中方呼吁所有締約國努力恪守這項義務。
主席先生,
中方堅定支持公約的宗旨和目標,并始終以實際行動認真履行各項義務。迄今為止,中方已接受105次工業(yè)視察,是締約國中接待工業(yè)視察最多的國家。我們是最早接受連續(xù)視察的國家之一,也是第一批接受現(xiàn)場采樣分析視察的締約國。我們還嚴格地按照公約要求,按時、完整地提交了各類宣布資料。坦率地講,作為一個發(fā)展中國家,中方能用于履約的資源是非常有限的,但是我們克服種種困難,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履約機構都以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對技秘處工作給予了全面、積極的合作。通過10年履約,中方履約機構和化工企業(yè)人員的履約意識和能力都得到了長足的提高。
主席先生,
我們注意到總干事關于特定有機化學品設施(OCPF)視察選擇方法的建議,感謝總干事本人及技秘處所做的努力。中方認為,公平、合理、科學的OCPF選擇方法是一個重要而復雜的議題。廣大締約國一直在就該問題進行深入磋商,雖然各方仍存在一些分歧,但是與幾年前相比,各方的共識無疑已大大增加,均同意應提高技秘處有限視察資源的效率,維持公平的地域分布,通過隨機抽選確保核查的不可預測性和威懾力。在這種情況下,各方應繼續(xù)把磋商堅持下去,直至達成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全面體現(xiàn)公約要求的選擇方法。執(zhí)理會應加強對該磋商進程的指導。
與之相關聯(lián)的還有各類附表化學品設施的視察頻率問題。我們感謝技秘處提交的詳細的技術說明文件。中方將繼續(xù)與各方一道,以建設性的態(tài)度積極參與有關磋商。
主席先生,
中方認真研究了總干事提交的2006年公約第十一條實施情況報告(EC-48/DG.12),贊賞技秘處為推進用于和平目的的化工活動所做的努力。但我們也感到,這方面的工作與廣大發(fā)展中國家的期待還有一定的差距。讓更多的國家從禁化武組織的活動中受益,有利于增加公約的活力和增進公約的普遍性。因此,給予國際合作更多的關注和投入是明智和值得的。中國代表團贊賞黎弘參贊作為協(xié)調員,為推進第十一條磋商而做出的努力。中國常駐代表團將一如既往地支持他的工作,也希望各方進一步凝聚共識,加強合作。
主席先生,
最后,我愿再次保證,中國代表團將全力配合您的工作,并預祝本屆執(zhí)理會取得成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