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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電視臺長的貪賄之路:調解商人之間糾紛謀利
2007年08月28日 14:32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2007年7月24日,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柯新寶受賄102萬元人民幣,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柯新寶的晚年生活將從監(jiān)獄開始,“賄賂弄得我身心疲憊,老實說我也知道這是一顆炸彈,然而貪婪的我卻一步步涉險,終于自食惡果。”

  2006年8月10日上午,在上海市長寧區(qū)長寧路一棟住房內,兩名檢察人員正與一個人談話:我們在查辦你所在的南平電視臺有關人員經濟問題時,發(fā)現有些問題涉及你……那人隨后跟辦案人員回到福建南平市。伴隨著一路上激烈的思想斗爭,福建南平市電視臺原臺長柯新寶,交代了自己受賄102萬元的犯罪事實?滦聦毷苜V案由此曝光。

  購買設備 財源滾滾

  柯新寶的第一筆賄賂款是在1993年,時任南平有線電視臺臺長的柯新寶,與福州廣播電視設備進出口公司簽訂了采購40多萬元的電視設備合同。事后,該公司的總經理李某趁柯新寶到福州出差的機會請柯吃飯,在飯后塞給柯4.6萬元。

  這是柯新寶接受的第一筆賄賂款。從此撬開了他貪欲的閘門,后來變得一發(fā)不可收。

  1995年,寧波廣電設備制造廠業(yè)務員熊某推銷機房設備,送給柯兩萬元好處費。1997年,柯新寶收下了北京競業(yè)達公司總經理蔡某為感謝購買其機房設備的兩萬元好處費。

  1996年底,柯新寶當上了南平市廣播電視局副局長兼南平電視臺臺長,這為他斂財大門洞開。

  1997年,原在南平工作過的詹某代表福州星奧普公司到南平電視臺推銷電視設備。在酒桌上,詹某對柯新寶說:按照我們做生意的慣例,買我們設備都有一定比例的好處費。柯新寶對詹某的話心中有數,遂代表南平電視臺與詹某簽訂了總金額達50多萬元的采購設備合同。

  當年年底,詹某到南平電視臺了解設備使用及維修情況,特地到柯新寶辦公室拜訪,送給柯12萬元的好處費。此后,南平電視臺每年都向詹某購買設備。2001年和2002年底,詹某到柯新寶辦公室分別送給柯5萬元好處費。

  2003年,南平市政府成立采購中心,規(guī)定市直各單位購買重大設備都要經過采購中心統(tǒng)一采購,這無形中剝奪了柯新寶自主決定權。但柯新寶當時兼任南平市廣播網絡公司的總經理兼董事長,網絡公司是企業(yè),采購設備不需要通過采購中心,而且網絡公司每年要上交給南平電視臺上百萬元的經營利潤。因此,柯新寶就私自決定:當南平電視臺要向詹某的公司采購設備時,就以網絡公司的名義購買,所花費用從網絡公司當年上交的利潤中抵扣。

  2003年底,詹某按南平電視臺向其采購設備總金額,到柯新寶辦公室送給他10萬元,2005年底,再送8萬元。

  從1997年到2005年,在柯新寶任南平電視臺臺長期間,共收受詹某40萬元。

  定點修車 也可索賄

  1998年下半年,南平宏達房地產公司在向福建省閩發(fā)證券公司南平營業(yè)部銷售一處營業(yè)廳時,按照雙方約定,宏達公司要幫助閩發(fā)公司將舊營業(yè)廳銷售掉,以抵扣閩發(fā)公司的購房款。而當時舊營業(yè)廳一層出口和三層都是南平電視臺的辦公室。于是,宏達公司的何總經理找到了柯新寶的老熟人活動。最后,柯新寶決定以220萬元向閩發(fā)證券公司購買二層營業(yè)廳做辦公室。事后宏達公司何某先后分兩次托老熟人轉交10萬元給柯新寶。

  1996年柯新寶當上南平電視臺臺長以來,臺里小車都是隨便放在某個修理廠維修的。2002年,南平市政府通過招標確定了5家修理廠作為機關單位車輛定點維修廠,每個單位可以擇一修理廠維修車輛。民政修理廠負責人張某找到了柯新寶拉關系,南平電視臺就選擇了民政修理廠。

  2003年9月的一天,南平電視臺的一個駕駛員開小車到民政修理廠去維修,但等了很久修理工都沒有給他安排維修,這個駕駛員一氣之下把車開到另一定點修理廠,并揚言:以后電視臺的小車都不會再來這里維修了!

  張某得知后心急如焚,準備了3萬元現金,到柯新寶辦公室賠禮道歉。

  柯新寶收下錢后客氣一番:你太客氣了,不用擔心,我臺里的車還是繼續(xù)在你廠里維修!

  此后,當張某將電視臺的修車費票據找柯新寶簽批時,柯新寶連看都不看就簽了。

  2004年6月的一天,柯新寶開車到民政修理廠洗車后,到張某辦公室喝茶,柯新寶對張某說:我現在急需6萬元,但一時卻湊不齊……于是,張某說:我手頭上也沒有那么多現金,叫我老婆坐你的車到市區(qū)銀行取錢。張妻搭上柯新寶的車到銀行取了6萬元交給柯。事后,柯新寶象征性地打電話給張某說:你上次借給我的6萬元錢,我準備還給你,你什么時候來拿?張某說:不用客氣了,我需要時再向你拿。但以后雙方多次見面,誰也沒有再提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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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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