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7日,黑龍江省泰來縣國稅局江橋分局原局長張玉璽在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審判。隨著法庭調查的逐步深入,在當地傳得沸沸揚揚的“國稅局長劫殺地稅副局長”案中的迷霧徹底揭開。
2006年11月28日,被告人張玉璽被法院一審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日前,記者多方采訪相關辦案人,詳細了解了此案背后鮮為人知的內幕。
急于求富——“攀上”國稅分局長的大項目
據泰來縣當地的知情人介紹,今年43歲的董雪峰(化名)在當地應該是一個小有名氣的人物,這不僅僅是因為他時任泰來縣地方稅務局社保分局副局長這一職務,更主要在于他人緣不錯,頭腦靈活。有人認為他挺有錢,但傳言畢竟是傳言。實際上,董雪峰并非像外人傳說的那樣富有。董雪峰的妻子也在稅務系統(tǒng)工作,但收入不高。因此,董雪峰很想掙大錢。
而泰來縣國稅局江橋分局局長張玉璽,年紀比董雪峰大三歲,當年他曾和董雪峰同在大興稅務分局共事,兩人一直關系密切。
根據齊齊哈爾市檢察院和法院的調查材料,2005年9月一天的一次聚會,讓董雪峰相信發(fā)大財的機會來了。
當天,張玉璽為他介紹了一個大項目。據說,建三江農場某糧庫2004年春天賣出去一批陳化糧(水稻),當時糧款沒要回來,后來這筆款糧庫當作死賬處理,并且已經通過了審計,F(xiàn)在糧庫主任想找人合伙,把這筆300萬元的款子要回來,只要對方能籌到180萬的現(xiàn)金通過驗資就能成功。事成之后大家平分,每個人至少能分得100萬。盡管董雪峰有些懷疑這樣的好事怎么能輪到自己,但最后憑著和張玉璽多年的友情,決定與張玉璽合作。由董雪峰負責籌款。然而,就在董雪峰做著發(fā)財夢的時候,他想不到危險正向他一步步靠近。
原來稅務分家后,張玉璽到了國稅局。2001年12月,由于工作成績出色,張玉璽由泰來縣國稅局塔子城鎮(zhèn)分局調任江橋鎮(zhèn)分局任局長職務。雖然他仕途一帆風順,可是卻染上了賭博的惡習,欠的外債越來越多。據說,幾年來,張玉璽因為賭博、買彩票而花掉的錢有百萬之多,外債的窟窿越來越大,加上挪用單位的稅款,他的生活已經快要到了崩潰的境地。為了還這些饑荒,他苦苦思索籌劃這個騙局,只是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對象。最后他把目標對準了董雪峰。
艱難籌錢—一心想吃“天上的餡餅”
據庭審調查,2005年11月份,張玉璽催促董雪峰籌款。董雪峰遂將齊市某工程管理公司總經理聞某介紹給張玉璽,后因聞某對此事有所懷疑,第一次籌款未成。董雪峰費盡心思才籌到86.6萬元,驗資的日期越來越近,讓董雪峰心急如焚。
一天,董雪峰去銀行看朋友,當時朋友的桌子上放著許多“練功券”,董雪峰靈機一動:用“練功券”頂真鈔。反正自己是帶著錢讓對方驗資,驗完了還拿回來,用“練功券”充堆,誰會知道呢?
虛鈔做好后,董雪峰把它們放在了同學竇某家備用。
董雪峰在籌錢,張玉璽也在緊鑼密鼓地做準備。2006年4月初,他準備了第一步:用撿到的一個外地人的身份證,在齊齊哈爾市開戶買了一部尾號是2331的手機,并告訴董雪峰他的手機號換了,以后再有事就打這個電話。2006年3月,他從齊齊哈爾市花2400元買回一把單管短把獵槍和十三枚子彈,準備將來有一天能夠派上用場。
據庭審調查,5月9日,急切等待音信的董雪峰接到了張玉璽的電話,稱糧庫主任過來了,今天晚上去大慶跟他見面,要董雪峰把錢帶上。當日,董雪峰從銀行取出以前籌到的現(xiàn)金,又到竇某處拿走“余款”。19時許,董雪峰與張玉璽同坐一輛車趕往大慶。
出發(fā)前,也許是下意識地感覺到危險,董雪峰趁著張玉璽沒注意,給他的好朋友、泰來鎮(zhèn)第三派出所副所長張治軍(化名)打了一個電話:“治軍呀,我跟玉璽在一起呢,一會兒要送一筆巨款走,咱倆隨時保持聯(lián)系,如果我的手機關機了,那我就是出事了,然后你馬上趕到出事地點……”“你這是干啥去呀?”張治軍在電話中問。董雪峰說:“這個你別問了,等過兩天事情辦完了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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