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十六字方針”提升為“戰(zhàn)略方針”
在胡錦濤1月9日的重要講話中和中央紀委七次會議公報中,分別有這樣的話,即“一定要堅定不移地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zhàn)略方針”;“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戰(zhàn)略方針”。這兩句話傳達的中心意思是一樣的,即“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是反腐倡廉的“戰(zhàn)略方針”。這在黨的有關文件中和領導同志的講話中,是第一次出現(xiàn),而以前的提出是“方針”——
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印發(fā)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的提法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
2006年1月5日,吳官正在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中的提法也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吳官正發(fā)表在《求是》上的《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一文,采用的也是這種提法。
“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從“方針”上升到“戰(zhàn)略方針”,不僅僅是多了“戰(zhàn)略”兩個字,而是將這一反腐倡廉方針提升到戰(zhàn)略地位,來謀劃、來認識、來貫徹落實。
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 何增科教授點評:將“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提升為反腐倡廉的戰(zhàn)略方針,反映了我們黨反腐敗新思路的最終形成,這一戰(zhàn)略方針將成為我們黨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府的長期有效的指導方針。改革開放以來,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擯棄了群眾運動反腐敗的傳統(tǒng)方法,提出了依靠“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遏止腐敗的思路,并大力推動以黨和國家領導體制改革為核心的政治體制改革來消除產(chǎn)生腐敗的根源。上世紀90年代以來,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靠制度建設根治腐敗的反腐敗新思路。進入新世紀以后,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的領導集體在繼承上述反腐敗思路基礎上提出了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十六字方針,表明我們黨在反腐敗思路上將預防腐敗放到了更加重要和突出的地位上,同時為了促進反腐敗各項制度的相互配套和相互銜接,發(fā)揮反腐敗制度建設系統(tǒng)工程的力量,制定和實施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這次全會將上述十六字方針上升為戰(zhàn)略方針,表明我們黨在新形勢下反腐敗新思路的最終形成并將成為我們黨反腐倡廉長期有效的指導方針。
[上一頁] [1] [2] [3] [4] [5]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