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為保衛(wèi)山西運城安全而修建的苦池水庫,2009年經(jīng)山西省水利廳批準“降等”為蓄滯洪區(qū)。目前,水庫內正建設千棟豪華別墅。對此,山西省水利廳、水利部有關人士認為,即便是蓄滯洪區(qū),也不應該建設與防洪無關的永久性建筑。(7月5日《中國經(jīng)濟時報》)
建別墅不稀奇,建大規(guī)模的別墅群也不稀奇,但在蓄滯洪區(qū)內建千棟別墅,不能不說需要相當?shù)挠職饬。因為建如此多的建筑,不但可能會對防洪造成影響,而且洪水來了,這些別墅也會被毀壞,造成巨大的財產與人身損失。然而在筆者看來,建這些別墅的人未必考慮欠周。蓄滯洪區(qū)內建千棟別墅真正的看點不在影響防洪。
其一,建這些別墅有沒有合法手續(xù)?對此,報道里沒說。但筆者判斷,在建的千棟豪華別墅,不大可能有合法手續(xù)。道理很簡單,建別墅的地方是蓄滯洪區(qū),根本不是建設用地,有關部門不可能批準建設,更不會允許為了建設毀壞水庫大壩。
其二,開發(fā)商為何看中蓄滯洪區(qū)?這其實也很簡單。一方面,在不是建設用地的地方建別墅,不需要按正規(guī)手續(xù)買地,也就省去了大量成本,可以獲得更大的利潤。另一方面,早已干涸的庫區(qū),被人引黃河水造湖,又修建了假山之后,這里早已變成風景區(qū)了。這樣,開發(fā)商才會看中這里。
其三,媒體報道后這些別墅怎么辦?從省水利廳、水利部有關人士的表態(tài)看,在蓄滯洪區(qū)建別墅肯定是不行的。既然如此,這些別墅在被媒體曝光后,就應當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止施工,并對已經(jīng)建成的予以拆除。但報道中說,幾年前就開始有人在水庫蓋房子,現(xiàn)在除了別墅外,還有商業(yè)街和茶樓等。如果要拆,所有違法建筑都得拆。很顯然,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近年來在不少地方,風景稍好些的地方都被“蠶食”,變成別墅區(qū)。而在這樣的現(xiàn)象背后,不僅有開發(fā)商的見利忘義,更有一些官員的“大力幫襯”。因此,筆者希望有關部門對苦池水庫的別墅好好地查一查,看看究竟是不是存在貓膩?(李清 作者系媒體從業(y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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