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曼谷4月23日電 (記者 余顯倫 顧時宏)泰國曼谷叻差拉民事法庭22日發(fā)出緊急保護令,禁止阿披實總理及副總理素貼使用武力驅散反獨裁聯盟(紅衫軍)示威,要求政府的行動必須依照國際慣例進行。
紅衫軍示威領袖乍都蓬當天向民事法庭提出請求法院采取“緊急保護措施”,禁止阿披實總理及副總理素貼動用軍隊驅散拉差帕宋十字路口的示威者。
原告指出,示威者在拉差帕宋的示威是和平的,完全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利進行。原告并向法庭提供了兩名在4月10日在繁華橋驅散示威現場的目擊證人。民事法庭緊急開庭,并作出如上判決。
特案廳召集聯合工作委員會議,就對“4月10日流血沖突案件”展開調查分配任務,設立5個案情跟蹤小組和2個案例分析小組,分頭工作,約定下周集合開會,對案件進行整體評估。
此外,特案廳長塔立昨天主持4月10日流血沖突案件分工會議后表示,特案廳等12個相關部門此次聯合對4•10案件展開調查,案情復雜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任務分配,組成了第一軍營前日間發(fā)生沖突事件調查小組、屏誥橋上紅衫軍搶奪軍車事件調查小組、科吳路口沖突事件調查小組、曼谷44起爆炸案事件調查小組和沖擊泰孔衛(wèi)星接收站事件調查小組等5個案情偵破小組,另外還設立了案件情報分析小組和案件技術偵破分析小組。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