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曼谷六月三十日電(記者 顧時宏)泰國內(nèi)閣三十日原則上同意七月中旬普吉東盟外長會議期間實施國家安全法。
泰國總理阿披實今天在一個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東盟外長會議期間,在普吉島及其海域五公里范圍內(nèi)實施國家安全法十分必要,安全法將于七月十日至二十四日生效,這項安全舉措不會影響普吉的旅游業(yè)。
阿披實還說,作為會議的東道主,泰國會讓其他國家看到泰國有能力讓會議有秩序而順利地舉行。
今年四月十一日,東盟首腦系列峰會在泰國東部旅游城市帕塔亞舉行時,橫遭反政府的“紅衫軍”示威沖擊而被迫取消會議。
泰國國防部長也表示,安全部門已做好確保七月十七日至二十三日在普吉島舉行的東盟外長會安全準(zhǔn)備工作,屆時將實施國家安全法,并希望藉此機會重塑國家安全信譽。他同時表示,政府實施該法規(guī)絕對不會侵犯到人權(quán),也不會給當(dāng)?shù)孛癖姷恼I町a(chǎn)生負(fù)面影響。
據(jù)悉,七月普吉舉行的東盟外長會議將有二十一個國家的外交部長出席,加上隨從和媒體記者,總?cè)藬?shù)將超過兩千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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