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11日電 澳門廉政公署對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嫌貪污受賄所作第一階段調(diào)查的卷宗于前日(九日)移交檢察院。
據(jù)澳門《市民日報》援引《今日澳門》報道稱,移交的材料包括找到的各項證據(jù)、各項聲明筆錄以及可能有的電話竊聽錄音。這些材料共有多箱,由廉政公署所在的樓層移送同一大廈的檢察院樓層。檢察院在核對收到的上述材料后,如果認為有需要,會要求廉署提供更多資料,然后決定是否提出起訴。
檢際院收到該等材料后,將會由一名檢察官負責處理該案。該檢察官最多有八個月時間決定是否提出起訴。如果決定不起訴的話,該案將會歸檔。如果檢察官決定起訴的話,最少有多二十五名嫌犯。又如果各嫌犯承認控罪,該案將移交法院審理。但如果不同意起訴書所指控罪,各人可以對有關起訴提出爭議,要求展開預審。屆時將由終審法院其中一名法官負責這項工作。因為該案涉及政府的高官,負責預審的法官屆時可以作出批示,決定是否提出起訴,若然提出,則該案將由終審法院審判。
對于廉政公署上周三召開記者會公布歐文龍案首階段調(diào)查結(jié)果,澳門律師公會會長華年達及歐文龍的辯護律師均認為廉政公署再次違反司法保密原則。
該報記者就上述兩人的講法向廉政公署提詢,廉政專員張裕透過公關人員表示,就此不作任何評論。